中共贺州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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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2月上旬对市工商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会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收到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我会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党组成员、副主席和相关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分层分级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会党组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的要求,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逐条认真分析、逐项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共梳理出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在2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做到长期坚持。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我会党组把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定期协调、提醒和通报整改情况,督促责任科室抓早抓细整改,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科室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持续传导压力。同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察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整改工作加强全程跟踪和督查督办,倒逼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我会党组坚持把专项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提高党建科学化统筹推进,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分清主次,以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带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同时,注重发挥整改工作对全局工作的推动作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我会党组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整改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进行认真整改,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带头学、及时学、跟进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一把手”带头,明确职责分工。党组书记带头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组书记还与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落实责任分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市工商联从5月份开始,与贺州日报、贺州电视台、贺州电台、贺州新闻网合作,开展了“优秀非公经济人士”宣传活动,把握好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导向。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干部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要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每位党组成员作一次党课辅导学习。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党组的主要职责和地位作用。研究出台了《贺州市工商联党组(班子)会议制度》《中共贺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班子会和党组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将党组会议与业务工作会议区别开,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今年以来,会党组做到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党组民主决策,突出党组核心作用。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不到位,开展了一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活动,对《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的通知》《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市组织开展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贺州市本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了重温学习。二是开展再清查再清退工作,会党组三次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2014年以来每人经手的每一笔差旅、接待等开支进行反复的核查,及时清查清退各项不合规款项,真正做到了彻查彻退,不留死角和空白。三是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开支一律禁止报账。

3.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发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制度,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同时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内容和记录。做到每月党组会前,由办公室征求党组成员和科室党组会议题意见,提前沟通,拟定开党组会议题,制定方案,并提前一天通知党组成员和需列席人员作好准备。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党支部工作手册》的16项记录内容,会党支部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培训,明确了党内生活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等会议分门别类,由专人使用专门记录本分开记录。

4.针对“民主生活会有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关于新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会,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明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修改完善了《贺州市工商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准则》,对班子成员之间如何批评、揭伤疤,“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出“辣味”、开到“红脸”作出明确要求,真正使民主生活会成为“照镜子”、“正衣冠”的有效载体,达到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同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商会和企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真实反映,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修订了贺州市工商联党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在谈心谈话中沟通感情、增强团结,提醒告诫、促进工作。

5.针对“党组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生活,影响了市工商联党组的正常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成员工作职责,明确党组书记工作职责。整改以来,我会党组书记做到党组工作方案亲自撰稿、党组活动亲自参与、党组文件亲自签发,确保了对工商联党组织的有力领导。二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做到亲自主持党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策划组织党组活动;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对本会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亲自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开展讲党课,把工商联党组工作重新引导上正常轨道。

(三)关于“党的建设缺失,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对所属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管理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二是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兼任会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制度等,有效保证了党组对会党支部的领导、监督。

2.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支部组织生活的记录缺失和伪造支部会议记录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会党支部2018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做到每月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同时,会党支部还将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诉重要内容,对全勤、积极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优先推荐评先评优。二是开展批评教育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对此前支部会议记录出现缺失和伪造现象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少,会议记录不健全不规范;党组未按规定与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任务清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和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的学习。组织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相关文件专题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制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专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扛起责任担当,推动和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在每一个问题整改中,党组书记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并要求每位机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做到不保留、不隐瞒,全力督促整改清单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监督法规,领会精神,把握规纪,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两个责任”意识,鞭策党组成员履职尽责,谋事管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工作,扛起应有担当。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工作,修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对机关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使扯袖红脸成为常态。5月份以来,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与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次。三是拓宽履行监督责任渠道,加强同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的联系,涉及人事和项目经费使用的党组会议,都事先与纪检组通报并邀请派员参加,有效加强民主监督。

3.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部署开展“回头看”再整治活动,对照存在的无公函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差旅伙食费、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等问题进行再次集中清查清退和整改工作,截至6月20日,全会已清查清退各项款项。二是开展《贺州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重温学习活动,要求机关人员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遵守外出学习考察纪律,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三是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树立底线思维,自觉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五)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审批把关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没有配备专业财会人员,现有财务人员不熟悉财会工作及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咨询相关部门同意,我会已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由会计师事务所为我会管理财会工作。目前,该公司已经派员进驻我会从事财务工作,双方在3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将正式签订财务工作委托管理协议,将可推动我会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2.针对“报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财经纪律,责成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报账情况自查,对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人员重新获取;报销业务缺少相关原始单据的,由经办人员合法合规补齐。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邀请市财政局专业人员对我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财务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规范报账意识,杜绝报销手续不齐全现象出现。组织财务人员前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规的单位参观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三是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贺州市工商联机关财务报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出差审批单填写规范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3.针对“对单位财务监管不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原分管领导长期抽调到外单位工作,对本会财务管理不够到位的实际,调整了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加强财务监管。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规定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过班子会议、党组会议审议,实现财务监管无空白。三是引入外部监督,每次召开班子会议、党组会议都邀请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同志参加,监督我会的重大开支情况。

4.针对“财务开支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再清查活动,对照2014年以来的开支手续不完备、没有依据材料及明细单的不规范财务开支行为进行了清退,清退公车改革后原仍使用公务加油卡的,没有相关文件、票据附件的公务出差等不合规报销金额3.2万元,缴入单位往来款账户。二是建立健全公务审批、报帐制度,严格报账管理,明确报账材料不齐全的报账票据谁也不能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执行财务信息公开,对财务开支情况做到每月公示一次,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

三、巩固整改成果,开创工商联党建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会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下一步,市工商联将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中长期整改任务的巩固工作,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并坚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根本遵循,有效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机制,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三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抓好党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大力加强工商联党建工作。

(二)抓好重点任务的持续整改,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虽然完成了集中整改的阶段性任务,下一步要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成果的固化。一是把巡察整改从工作层面推向思想认识层面。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二是抓好整改任务巩固。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要求及分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基础上,做到长期坚持。三是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加快建成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制度不搞变通,执行制度敢于追责,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三)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探索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的有效方法,引导党员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修正自身错误。二是抓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等工作,突出党建共性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认真考核考责。三是对支部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从严作出纪律处分。机关党支部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量化考核标准,对党员是否参加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运用到评先选优和干部选拔使用等方面,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以整改为动力,推动“两个健康”再上新台阶。要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始终突出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继续扎实推进以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非公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发展信心,加快转型升级,为落实我市“五大新引擎”战略,加快实现贺州发展新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贺州发展发展新篇章做出非公经济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39628;邮政信箱:贺州市平安东路1号三楼市工商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42899;电子邮箱:gxhzgsl@163.com

中共贺州市工商联党组2018年8月3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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