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1-11
来源: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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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组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2月8日对 5个县(区)及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2市直部门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

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六是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线索。

各巡察组负责的巡察单位、负责人和举报电话如下:

组 别

负责巡察单位

巡察组负责人

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

钟山县、平桂区

组长:何慧忠

副组长:黄伟勇

17707847051

第二巡察组

昭平县、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组长:钟燕群

副组长:梁杞雄

17707847052

第三巡察组

八步区、富川瑶族自治县

组长:李红征

副组长:缪文清

17707847053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通。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的举报电话、来信地址、来访地址由各组自行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上述六个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巡察组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

 

 

中共贺州市委巡察办

2016年11月8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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