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警示
发布时间: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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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纪委对1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要求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9月28日广西纪检监察网)

在这1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三令五申”不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有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有的在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分配环节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有的在工程项目等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中饱私囊。

在涉案人员中,最大职务不过副处级,最小职务低至村干部,说明“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客观存在于普通群众身边的,不容忽视,须随时警醒;涉案人员虽然职务不高,算不上“老虎”,但小官大贪,“苍蝇”的危害和影响也是恶劣的,尤其是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对此更有切身体会,更加反映强烈、深恶痛绝,在导致国有、集体资产遭受损失的同时,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些群众身边的反面典型同时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对各级掌握一定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有效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同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正风肃纪,从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到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得到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群众好评如潮。

而自治区此次查处通报的14起典型案例,也充分表明自治区党委、纪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新成效新气象已覆盖基层,广大基层群众深受裨益。

从此次通报中,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可以得到这样的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也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作为一名掌握或大或小权力的领导干部,应始终怀有清廉为“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念,“每日三省吾身”,廉政勤政、尽职尽责,切实为人民服好务;而当偏离做官、做人正轨,步入腐化堕落歧途,心存侥幸、挑战纪律红线,吃了不该吃的、拿了不该拿的,必将名节不保、群众唾骂、令单位和家人蒙羞。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身党性道德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并从各类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党纪国法,争当一名廉政勤政、群众爱戴的优秀党员干部,在各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留下光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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