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发布时间: 2015-09-10
来源: 市纪委 邱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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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的《先是“大操大办” 后又“公款旅游” 泰安一村官接连顶风违纪调查》这篇文章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关注。文章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坚决不在“四风”问题上犯错误、跌跟头,释放出中央执纪必严、紧抓不放的强烈信号。

文中的唐继和,2004年至今担任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系泰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前不久,中央纪委信访室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唐继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村干部去重庆等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和孙女满月礼。

经报道,2015年6月,因家属2014年11月公款到台湾旅游,唐继和被泰山区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1月,唐继和领着多名村干部和小组长乘飞机前往重庆,在对一个菜市场进行考察后,就游览了市内景点,随后又从重庆乘船沿长江三峡而下,游览沿途景点,抵武汉后再乘飞机返回济南,共花费3万多元,费用由村办集体企业承担。

2014年,唐继和的儿子结婚。为给儿子“热闹热闹”,唐继和分两次在大酒店“办婚礼、请宾客”,共请了67桌。婚礼前后共收受礼金30多万元!2014年底,唐继和的孙女出生了。身为共产党员的唐继和再次“顶风违纪”,在当地两家酒店举行孙女满月“吃喜面”,目前查实桌数39桌,收受礼金20多万元!这次摆酒,唐继和连报备都“省了”。

在礼金单上,看到了泰山区以及徐家楼街道办事处等多位党员干部的名字,其中包括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随礼金额从几百到一千多元不等。本该肩负“主体责任”的街道党工委领导参与随礼,本该起到“监督责任”的街道纪工委事后并未检查。面对采访,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均低下了头。在这起典型案例中,也反映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缺失的个别现象仍然存在。

作为一名村支书,他应该知道“大操大办”、“公款旅游”都是奢靡之风的表现,存在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等行为。中央八项规定明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心存侥幸、认识不足,又或是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位村支书最终吞下了自己种下的苦果。面对纪检监察部门,唐继和痛哭流涕,后悔万分。他说,自己疏于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纪律要求,没有入心入脑;同时,在“排场”、“人情”面前,党性意识弱化,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党支部书记!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村官也是“官”,而且权力不小,“小官巨腐”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习近平同志指出:“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深刻领会这一论述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绝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为个人、家庭谋取利益。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坚决不在“四风”问题上犯错误、摔跟头。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讲纪律、讲规矩,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只有这样,才能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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