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担当善作为干部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一点小思考
发布时间: 2017-07-04
来源: 黄田镇纪委 钟文良 伍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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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反腐倡廉的不断加强和各项问责政策的逐步完善,党员干部当中不少人出现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和工作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现象。由于心存顾忌,一些党员干部便不会去冒险,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使得工作停滞不前。干部不去干,群众没法看,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便会出现了不信任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简单的说就是包容错误的机制,能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实行容错免责机制,是为干事创业者戴上了“护身符”,让真正的干事者清楚,即使出现了“错误”,也有党委、政府为其撑腰,不会给个人的发展前途蒙上阴影。当然,宽容失败必须讲究原则和底线,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千万别拿“容错机制”当作不善为、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尚方宝剑”。因此,要让容错免责机制成为干事创业者的“护身符”,为真正敢于改革、勇于创新、想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撸起袖子加油干”。

笔者认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目的。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是为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新风尚,激发干部大胆闯、大胆试、加油干的“精气神”。

二、要把握判定原则方向。所出现的错误问题,主观上和客观上不能触犯法律犯罪红线,不能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六大纪律底线,错误的程度不能产生较大的、严重的影响。 坚持正面导向,坚持底线原则,把握前提。

三、要明确建立及时纠错的职责。上级要及时掌握下级开展工作的情况,并给予经常性的指导,对工作中发生过错失误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停止并改正错误做法,分析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尽全力挽回损失。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遇到疑问,要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咨询法纪法规和政策,要做到讲纪律、讲规矩、讲原则,遵纪守法,守底线,要避免党员干部因不懂法纪和政策而误闯禁区。

四、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涉嫌轻微违纪违法的行为,可以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扯扯袖,甚至当头棒喝、敲响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至于出现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造成恶劣影响。

五、要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中有所侧重。注重向有能力、有实干、敢闯、能力特长突出的干部方面倾斜,选拔调整到能更容易发挥特长的岗位上,提高岗位匹配度。不能因犯有小错误就“一票否决”、“一刀切”,应该给予他们更多机会。

六、要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在鼓励干部大胆创新、敢做敢为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让干部能够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尽量避免出现失误,使他们在改革中少走弯路。

总之,只有建立保障机制,为敢做敢为、勇于创新者“撑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让我们的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干事创业,努力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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