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25
来源: 贺州市纪委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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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客观了解贺州市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两个责任”、纪委职能“三转”等重大决策中,党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如何、有哪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按市委的要求,市纪委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了一次覆盖全市的问卷调查活动。

一、调查对象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都参加了本次活动。共发放问卷40647份,回收39928份问卷,回收率98.23%。

人员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18881人,占47.29%;大学专科13622人,占34.12%;中专(高中)5901人,占14.78%;初中及以下1524人,占3.81%。大学本科、专科人数占到受调查者的81.41%。

职业分类:党政机关人员10437人,占26.14%;事业单位人员26269人,占65.79%;国有企业人员487人,占1.22%;社区及村两委干部2735人,占6.85%。党政机关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占到91.93%。

年龄分段:35岁以下11994人,占30.04%;36-45岁14941人,占37.42%;46岁以上12993人,占32.54%。

政治身份:中共党员22088人;占55.32%、团员1972人,占4.94%;民主党派291人,占0.73%;群众15576人,占39.01%。

二、结果统计分析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成效明显,获得很高评价

调查对象对本地区及本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满意度超过96%以上,96.12%的人对本地区评价是“满意”或“较以往成效明显”,96.94%人对本单位的评价是“满意”或“较以往成效明显”(评价“满意”单项比例达73.91%)。其中,中共党员对本单位总体满意度最高,达到99.03%,其次为群众94.26 %,团员青年93.36 %,民主党派92.78 %。

36-45岁年龄段人员对本地区总体满意度较高,达到97.08%,其次是35岁以下年龄段人员为95.73%,46岁以上年龄段人员为95.67%。

从县区调查情况来看,昭平县受访者对本地区总体满意度最高,达98.70%,其次为平桂管理区98.52%,钟山县98.13%,八步区96.76%,富川县92.89%。

从职业层面来看,社区及村两委干部对本地区单项评价“满意”度最高,为79.93%,其次是党政机关人员为73.89%、事业单位人员为66.95%、国有企业人员较低,为56.31%。

(二)对我市纠“四风”成效普遍满意度高

96.29%的人员对本地区纠正“四风”是“满意”的或认为“较以往力度加大”,96.10%的人员对本单位纠正“四风”是“满意”的或认为“较以往力度加大”。其中,社区及村两委干部对本地区总体满意度最高,达到98.74%,分别高过党政机关人员1.19%、事业单位人员2.94%、国有企业人员5.75%。

从学历层面看,对单项评价的“满意”度,呈现出学历越低满意度越高的特点,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70.90%,中专(高中)学历人员72.98%,高于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67.84%、大专学历人员67.56%。

在选择“不满意”或“不了解”的对象中,从政治身份统计,比例最高的为团员青年,占8.67%,远远超过中共党员的2.64%,从二者参与人数比较(团员为1792人、中共党员为22088人),共青团员对我市纠“四风”成效的认可度、满意度不是很高。(三)高度认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有96.60% 、97.07%的对象分别认为本地区、本单位此项工作是“满意”或“较以往抓得紧”;认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满意”或“自觉性较以往有提升”,分别有97.24%、97.27%。从职业层面来看,党政机关人员对本单位总体满意度最高,为99.13%,其后分别是社区及村两委干部98.52%、事业单位人员96.27%、国有企业人员95.56%。

从政治身份来看,对本单位总体满意度最高的是中共党员,达99.29%,其次为团员98.13%,民主党派96.91%,群众较低,但也达到96.33%。

对本地区执行情况评价“不满意”或“不了解”的,多集中在青年阶段,35岁以下年龄段人员占4.91%,36-45岁年龄段人员占2.32%、46岁以上年龄段人员占2.71%。

(四)对我市当前党风政风社风给予充分肯定

95.94%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党风政风社风“有很大转变”和“较以往有较大转变”。对此,基层感受最深,社区和村两委干部认可度为98.21%,排在党政机关人员(97.35%)、国有企业人员(96.47%)、事业单位人员(95.12%)前面。

从县区调查情况看,钟山县受访者对本地区改进情况总体满意度最高,达99.34%,其次为平桂管理区98.22%,昭平县97.34%,富川县96.04%,八步区95.51%。

从不同年龄段来看,对本地区改进情况评价“没有转变”或“不了解”的,多集中在青年阶段,且年龄越高比例越低,35岁以下年龄段人员占6.50%,分别高过36-45岁年龄段人员3.67%、46岁以上年龄段人员3.82%。

(五)“敷衍塞责”“不按程序决策”是“不作为”“乱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针对党员干部存在“不作为”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3.75%的调查对象勾选“对上级决策部署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17.23%的调查对象勾选“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针对党员干部存在“乱作为”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勾选比例排前两位的是“对重大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占37.64%)、“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占24.80%)。

同时,针对本地区当前党风政风社风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勾选比例排前两位的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缺乏积极的思想斗争”(占31.1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占14.18%)。

三、原因分析

(一)市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的主要原因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近年来,我市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市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级级落实的责任传导新格局,开创了惩防体系建设新局面。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2”专项整治,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清退违规多占住房等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全市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积极评价。

(二)健全制度、监督到位及查处有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近年来,市委根据实际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其中出台的“1+6”制度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1”就是一个意见,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6”就是6个配套的制度和办法,由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廉政建设五大建设以及一个考核评价办法构成。同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共梳理制度4229项,修订完善1930项,废止229项,新出台2441项。全市初步建立了符合贺州实际并具贺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监督执纪到位。全市加大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等系列专项检查和治理力度,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紧盯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集中检查、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三是问责查处有力。市委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从县区(管理区)实际情况和调查结果反馈来看,近年来,钟山县深刻吸取原两任县委书记毛绍烈、谭玉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痛定思痛,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加快推进“三转”工作,突出主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净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党员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因此,该县受访对象在问卷所有选题中单选“满意”的比例均达80%以上,其中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总体评价”满意率达88.06%。

(四)管理不到位及领导不率先垂范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

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贺州系列腐败案和近两年查处的案件看,“塌方式腐败”衍生的串案时有发生,在全国上下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一些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影响恶劣。为此,调查对象给出了客观的评价,如,仍有3.88%(即1549人)调查对象对本地区近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评价为“不满意”或“不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全市仍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不率先垂范等问题。从调查问卷情况看,针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调查对象勾选比例排首位的是“制度不健全、疏于管理”,占39.53%;而针对导致党风政风社会情况不佳的主要原因,调查对象勾选情况排首位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没有发挥好”,占33.66%。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强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分析研判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贺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其〈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扎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坚决防止“四风”现象反弹,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持续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推动贺州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一要完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制度,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二要加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改革调整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三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杜绝“灯下黑”,全面提升执纪监督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进一步坚持“程序依法、过程透明、结果问责”,着力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

在问卷中,93.60%的调查对象认为坚持“程序依法、过程透明、结果问责”对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很有必要”。具体而言,一要坚持“程序依法”。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完善作风建设、权力制约监督、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等法规制度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信息反馈机制、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二要坚持“过程透明”。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权力公开运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三要坚持“结果问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检察、法院、公安、审计、信访六部门大要案查办组织协调机制,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为官不为”的懒政行为等,努力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建设

在问卷中,调查对象对进一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工作提出了建议,有33.42%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制度执行”、有20.05%认为要“加强党内监督,及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有13.11%认为要“扩大社会舆论监督,搭建参与平台”。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党内监督并严肃查处、搭建平台并扩大舆论监督,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建设的有力措施和有效途经。同时,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好表率,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转变党风政风社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进一步纠正“四风”,着力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一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典型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震慑效果;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努力提升民主决策水平,强化工作执行力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并严格执行;三要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从“四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努力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明显好转,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六)进一步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此次问卷调查反映出,在不同的调查对象群体中,中专(高中)以下学历人员、党政机关人员、社区及村两委干部、46岁以上年龄段人员及中共党员等群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意度较高,而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人员、35岁以下年龄段人员、团员、民主党派及群众等群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价不满意的比例相对较高。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平衡发展,针对不同的群体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域,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从而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各个领域和不同群体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努力营造贺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贺州市纪委调研组成员:黄 强 史岩松 李柏源 唐小燕 邱锡佳 沈晶晶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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