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国有企业反腐坚实“防火墙”
发布时间: 2015-01-20
来源: 市国资委 谭佳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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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反腐败战略和顶层设计,各级各部门今后几年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近年来,市国资委党工委通过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风险防控、权力制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四大体系,筑起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火墙”。

一、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思想教育体系

一是“紧握中心”开展主题教育。在企业中开展“廉政是生产力”新理念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企业健康经营发展环境;结合“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履职尽责“回头看”、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主题活动,把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与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列为思想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紧抓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与企业文化相结合,纳入企业文化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之中,全面推行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深入挖掘企业传统的、有自身特色的廉政文化,并推动特色廉政文化普及深入车间、班组和党员职工,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风尚。通过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公开诺廉、年终述廉、群众评廉等方法,促使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三是注重多面的宣传教育方式。采用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等符合企业特点的宣传教育方法,结合实际开展算好政治、经济、亲情“三本帐”为主题的讨论,广泛进行先进典型教育,弘扬廉洁从业的主旋律。利用好廉洁从业承诺、廉洁从业谈话、廉洁从业宣誓、廉洁从业板报、廉洁从业档案等措施,教育引导企业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防控制度体系

一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和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干部职工有制度管理、重要岗位有制度约束、工作流程有制度规范。按照点、线、面结合的要求,通过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外部环境五类风险点的排查,逐人逐岗逐业务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建立廉政制度。

二是抓好“三项谈话”。 强化党内监督,对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促进廉洁从业;对新提拔任用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廉政任前廉政谈话工作,提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查办案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具有轻微违纪性质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制。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每年与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党政管理人员及负责企业人、财、物管理的岗位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建立严格的离任审计制度,委托审计部门对离任的企业一把手实行严格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三、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权力制约体系

一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好决策、监督、执行的职责。建立规范的民主决策机制,推动董事会、党组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涉及经营管理、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等企业的活动,防止出现“一言堂”。

二是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加强对资本运营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细化“三重一大”和效能监察向“三小事项”(小额资金使用、小型工程招投标、小宗物资采购)延伸的决策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将生产经营的“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将工资奖金分配、人事竞聘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四、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权行使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二是强化经济运行的监督。建立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事项跟踪问效制度,加大对企业招投标、合同会审、工程验收、付款计划的审计与财务监督,重点对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的采购供应进行厂家调研、公开招标、集体议价、跟踪比价,实现“阳光采购”。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国资委纪工委巡查制度,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三个环节,每年重点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办理信访案件办理、党风建设、反腐败和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等工作情况进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确保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四是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和干部选用机制的监督。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并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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