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1
来源: 贺州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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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红十字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红十字会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红十字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市红十字会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红十字会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情况反馈会召开后,红十字会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李宏庆书记在四届市委第六十九次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成立市红十字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邓寿山同志担任组长,莫建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罗志强、何汝瑞同志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红十字会未设党组,驻会领导仅1名。在职在编7人;党支部1个,党员3名)。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审定《贺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11个突出问题11个具体事项,制定了46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并进行整改工作推进部署。2020年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贺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市红十字会领导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邓寿山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月25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约谈; 5月9日,就巡察组指出存在的违规报账问题分别对救助救护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就行文办文不严谨问题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约谈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市红十字会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学习中央精神不够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1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1项;问责追责4人,约谈教育6人,清退违规发放、支出款项1.905万元。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邓寿山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0年6月22-24日到各县(区)进行调研,全力以赴推进红十字会群团改革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落实。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文办文不严谨问题,研究出台《贺州市红十字会机关公文处理制度》;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修订、完善了《贺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监督管理规定》等。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9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市红十字会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

1.关于“学习中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9日在全市红十字会改革推进会上,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孙春兰副总理在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了对标对表习总书记和中央对红十字工作的要求,促进了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2020年党员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并按照第一议题和一月一专题要求,逐月制定学习计划,充实学习资料,狠抓党的理论学习,促进了党员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规范化。

三是制定了《贺州市红十字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4月10日举办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理论业务学习班。

2.关于“在推进红十字事业中,党的领导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向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汇报工作,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4月16日,以文字形式向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朱东汇报了全市红十字会改革推进情况,并请示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工作。

二是4月9日,召开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改革推进会,推进《贺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5月8日就成立贺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事项再次向市委请示。

三是4月9日召开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改革推进会、6月22日至24日到五个县(区)开展红十字会改革调研指导工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上半年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是加强贺州市红十字会微信平台的建设,对贺州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增加链接4个,提高了微信平台的宣传面。(市红十字会无网站)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贺州新闻网等媒体,对红十字会开展的“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救助项目、募捐信息、志愿服务等开展宣传和公示。其中3月-5月,发布红十字信息16条(次)。

4.关于“群团改革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9日召开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改革推进会。

二是6月22日至24日,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对《贺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推进贺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

三是按《贺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请求增加红十字会干部编制和驻会领导职数,依法成立红十字会监事会,完善红十字会治理结构。

四是多次到组织部门、编办协调人员编制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当作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终身课题。3-6月,开展红色教育2次(观看影片《大火种》《红色传奇2--忠诚之歌》)、廉政警示教育1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专题学习研讨1次、党课2次。

二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3-6月,三会一课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次,在主题党日活动中慰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2次。

2.“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22日党支部再次专题学习、研讨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是党支部三会一课一日、党员谈心谈话已常态化,建立了党员先锋站。

三是加强了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联系。5月25日,派人参加了2020年贺州市直机关基层党建“提质聚力”暨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

四是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壮大红十字会党员队伍。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五是向市委提出配齐配强市红十字会驻会领导班子、建立市红十字会党组的建议。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

1.关于“责任传导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与部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修订充实完善了《贺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监督管理规定》,细化了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管理措施。

三是细化了各项报销票据要求,增加了办公室审核程序。

四是全面清理私车公养、违规报销过路费行为。共清理出私车公养违规行为3单,退回资金605元。

五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是违规报销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一是修订充实完善了《贺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二是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增加办公室审核报销票据环节。

三是全面清查2016年以来虚列会议餐费、虚报差旅支出、索要关联单位赞助发放绩效奖等违规行为。

四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发放协助整改函。

五是共清理:①违规报支会议餐费1单,退回资金1500元;②违规报支差旅1单,退回资金300元;③索要关联单位赞助发放绩效奖1单(1人),退回资金6000元;④违规报支接待用餐1单,退回资金735元;⑤违规发放津补贴1单(2人),退回资金5100元。退回款项按相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3.“关于作风建设不强,形式主义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争创一流工作水平的思想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3-6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4次,党支部理论学习4次。

2020年1-6月,市红十字会筹集捐赠款物2411.26万元,其中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募捐收入2399.71万元(款1072.26万元、物资1327.45万元),为抗疫募捐款物数排在全区地市红十字会前列。

二是申报市委组织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1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1人。

三是制定下发了《平时考核方案》,强化了对干部职工的平时考核。

四是加强了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了市红十字会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网上公示和年度捐赠款物收支备案等工作。

五是努力向上级红十字会争取救助资金和物资,助力精准扶贫。1-6月,自治区红十字会下拨我市款物111.95万元。

关于“行文办文不严谨,存在套用往年文件、文件重号等现象”问题:

一是由主要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制定下发了《贺州市红十字会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三是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公文知识学习培训。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贺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8项制度。

二是全面清理2016年至2019年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慰问品、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账务,进一步规范报账、记账管理。共清理完善不规范账务66单,追回预拨广告制作费4250.1元。退回款项按相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三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重新聘请具有中级职称、更熟悉行政事业会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五是将2017年以来捐赠款物纳入了单位会计核算,并将2017年-2019年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委托第三方“广西鑫琳高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

(四)关于“回头看”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在“回头看”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值班费、私车过路费问题予以清理和清退。

二是共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费1单400元、私车过路费3单605元。退回款项按相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会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红十字会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贺州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这次巡察是一次高标准、严要求的“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但仍可进一步深化的整改事项,持续进行深化整改;对需争取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保质保量继续完成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目前巡察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市委的要求、以及全面彻底整改还有一定差距。市红十字会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建章立制收紧制度笼子,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贺州红十字事业发展。

我会将在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在脱贫攻坚、东融发展、抗击新冠疫情等主战场上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为谱写贺州发展新篇章贡献红十字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279593;邮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原市政务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hh9593@163.com。

贺州市红十字会

2020年7月8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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