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 2020-06-24
作者: 潘秋平
来源: 昭平县纪委监委
打 印

1.富罗镇林业站违规账外收受企业检尺费、设计费返还款和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1月,邱彬在任富罗镇林业站站长期间,该林业站违规收受两家企业给予的检尺费、设计费返还款共计19.67万元,所收受的款项除用于该林业站各项工作开支9.67万元外,还将剩余10万元以补助名义违规发放给干部职工,其中邱彬个人分得1.39万元,邱彬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邱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出个人违规领取的款项。

2.昭平镇林业站违规账外收受企业检尺费、设计费返还款和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何显胜在任昭平镇林业站站长期间,该林业站违规收受两家企业给予的检尺费、设计费返还款共计15.70万元,所收受的款项除用于该林业站各项工作开支10.7万元外,还将剩余5万元以补助名义违规发放给干部职工,其中何显胜个人分得0.5万元,何显胜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何显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退出个人违规领取的款项。(昭平县纪委监委)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