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1
来源: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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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妇幼保健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妇幼保健院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妇幼保健院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妇幼保健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市妇幼保健院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妇幼保健院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妇幼保健院情况反馈会召开后,院领导及时组织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文件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4月8日,成立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谢睿彬同志担任组长,沈伟、黄红建、赵彦成、毛献明、陆美秀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研究会议,审定《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13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3个具体事项,制定了35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4月13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次动员部署。2020年6月9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院长谢睿彬同志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示范带动全院职工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4月8日对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4月9日,就巡察组指出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存在的问题单独约谈了个别班子成员;4月13日,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市妇幼保健院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制度“不设防”问题突出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5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35项,基本完成0项,未完成0项;问责追责3人,约谈教育13人,挽回经济损失5.65万元。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院长谢睿彬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0年4月10日到医务科、质控科及临床一线进行调研,逐一破解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整改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制度“不设防”问题突出问题,研究出台《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等8项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不力问题,2020年3月已完成《贺州市妇幼保健院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落实;针对政治意识不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深入问题,2020年5月重新修订《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算、“三重一大”、内部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15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市妇幼保健院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按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以实际行动诠释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使命和担当。

二是加强管理考核。在目标任务管理上,明确目标责任制,实施并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以岗位激励、职称晋升、评先表模为抓手,寓事业发展、责任落实于具体目标任务中,并跟踪问效,责任到人,到科室,让每个人都有压力,有动力。进一步加强医护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完善考勤管理制度。2019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下发了《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考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考勤管理。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对于麻醉师旷工问题,我院已于2017年4月按旷工1.5天计,并扣发其本人当日工资及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后因多次怠工,2017年8月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处扣罚半月绩效,调离医院。对抱错婴儿的护士,辞退一人,补扣另一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三个月共计2282.36元,已退回单位账户。严格按照医院制度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月”活动,通过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培训工作、住院病历质量及病案归档率评比、“三基考试”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职业素质,提高医疗质量。

2.关于“公共卫生职责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三县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协作,提升基层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每年开展医联体工作,派医生去下级医院驻点,开展教学、查房等指导工作。2020年4月与三县妇幼保健院签订新的医联体协议、乳腺钼靶检查项目合作协议、无创产前检测项目合作协议;6月与三县妇幼保健院签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转诊协议、合作开展TCT检查项目协议,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协作。

二是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服务,加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力度。

三是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加强最新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培训学习,让医务人员及时掌握项目补助政策,理顺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在基层卫生单位采样送检流程,方便群众享受服务。

四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凭证和信息系统核对,及时报账,按时采购叶酸和营养包,及时下发物资验收反馈,财务及时拨付相关单位项目资金。2019年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产前筛查率为86.7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6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8.68%,地贫基因诊断补助率100%,2019年全市“两癌”检查完成自治区任务数的107.62%,发放儿童营养包24995人,发放率81.61%,完成任务数的128.38%。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为优秀,位于全区先进水平。2019年度结余资金已使用完毕;2020年3月成立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优化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已购买2020年度叶酸片及营养包,叶酸服用率98.52%,营养包发放率92.46%;2020年1月6日起开展免费“两癌”筛查,现已完成4515人;截止至2020年5月:免费新筛率99.19%,免费听力筛查率99.32%,产前筛查86.43%,婚检率99.77%,重症地贫胎儿干预100%,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三病检测率100%,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两癌”筛查工作。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再次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二是完善医院党支部议事规则,每月召开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务工作。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2020年3月已完成《贺州市妇幼保健院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落实。2020年5月重新修订《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算、“三重一大”、内部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等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加强妇幼保健项目宣传力度。与贺州市新锐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宣传协议,同时加强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的妇幼保健项目宣传力度,守好、用好宣传阵地。

三是由保健部牵头向全院各科室发放妇幼健康项目相关政策资料,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妇幼健康项目惠民政策。2020年4月与贺州市新锐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全媒体宣传服务协议,已全方面进行妇幼保健项目惠民政策宣传。目前共完成7期宣传报道,获得热烈反响。通过与院外媒体、本院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宣传教育,群众知晓率明显提高。

5.关于“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广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党组织决策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2019年9月,我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医院各类管理制度,建立医院治理体系,加强医院党的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2020年3月,完成《贺州市妇幼保健院章程》,报市卫健委审核通过,现已严格按照《贺州市妇幼保健院章程》落实相关事项工作;已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干部外出报告请假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共10项。2020年2月向全院征集院徽、院训、服务理念等标语,设计医院吉祥物。吉祥物现已完成设计、制作、征名、生产,并于6月1日向全社会公布,医院文化建设明显加强。

(二)党的建设缺失

6.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学习等相关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好专题学习活动。

二是实事求是检视问题,提高党性修养。2020年4月开展了检视问题活动,党员干部职工立足自身,结合实际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的列出检视问题,并进行整改。

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目前吸收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政治任务高度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会员记录。2019年11月召开党员大会,经与会党员充分讨论表决,讨论吸收预备党员。

三是创新形式,结合医院行业特色,以义诊、活动宣传、下乡扶贫等开展支部学习活动,丰富“三会一课”内容。(1)2019年12月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活动。(2)疫情防控期间,组建发热门诊先锋突击队,关键时刻党员冲在第一线。共有46名党内外职工积极报名,其中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23名、团员11名;选派党员进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2月11日,贺州市交警贺州交警一大队党支部联合医院党支部在贺州东出口开展“警医携手‘1+X’基层党支部携手联防联控 巾帼展风采”党建联盟活动。(4)党员在高速路口、客运总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每月有计划组织开展党小组学习活动,按时做好学习记录。因疫情防控,部分党小组结合实际开展微党课,防控学习两不误。

五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党办负责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党小组负责对所属小组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党内通报。5月各党小组组内自查,6月党支部书记抽查部分党小组,学习情况完成良好。六是邀请院外专家到我院上专题党课,增加党员政治意识,增强党性修养。2020年1月邀请市司法局领导讲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5月邀请市人民医院领导作《领导力与执行力》专题党课,共200余人次参加。

8.关于“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创建遗传实验室、心电图室等学科和青少年健康体检中心建设,惠民于众;打造儿童康复科、儿童保健科、优生遗传门诊等市级重点学科建设。

二是制定人才引进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输送年轻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

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计划进修22人,受疫情、科室业务工作安排等因素影响,截止目前已送出5人进修;上半年共邀请三名院外专家来院作业务工作授课,进一步拓宽了医务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现已申报了新生儿科、儿童康复科、优生遗传门诊等三个重点学科。目前,青少年健康体检中心正在筹建中,预计今年8月底投入使用,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9.关于“制度不设防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各行政职能部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且要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已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干部外出报告请假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共10项,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是依法依规对核实确认后两家关联单位的赞助款进行清退,共计5700元。

三是对医疗器械和耗材的供应商过于集中进行整改。从广西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选择服务好、质量优良的公司进行采购。

四是已重新协商签订协议,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条款。

10.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党员会议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按照《贺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是依法依规对核实确认后的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驻村工作队员的周六加班费已于5月22日已退回单位账户9379.9元;外出进修期间在本院多领取伙食补助的职工56人,共计39165元,已退回单位账户。

三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已将2016年底工会经费支出退休职工茶话会费用200元、购买团旗35元,改由单位行政支出。

(四)整改落实情况

11.关于“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头看’活动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现已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干部外出报告请假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头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津补贴。

12.关于“巡视整改不认真”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巡视整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加强对党组织、党员的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改进不放松。

二是完善相关党建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巡视精神等理论知识,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组织支委委员上党课,邀请院外专家上专题党课,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13.关于“本轮巡察立行立改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检视自身问题。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制度管理,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2019年12月完善《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2020年3月,完成《贺州市妇幼保健院章程》。各职能科室结合业务制定相关奖惩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干事创业,如《新技术新业务评审奖励的有关规定》《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获奖表彰奖励制度》。

三是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加强行风建设,每季度首月开展行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按情节轻重进行惩罚。到目前为止,共开展三次行风专项检查,处罚82人次。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通过全面整改,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切切实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282508;邮寄地址: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fybjy@163.com。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13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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