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1
来源: 中共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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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0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情况反馈会召开后,中心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了林富先在贺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24日,党组组织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整改落实专题(扩大)会议,审定《中共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关于成立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日,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3大方面9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3月25日,成立了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审定《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9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8个具体事项,制定了50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2020年7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各分管领导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中心各科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潘家和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6月19日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集体研究,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在反馈会召开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管理不够规范、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交流不够,抓党建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涉嫌党建材料‘作假’、选人用人不够严谨,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有待增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全市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专项清理工作不够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支付款报账材料不全、财务票据管理不严、财务开支不合理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0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39项,基本完成8项,未完成3项;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挽回经济损失0.622695万元。第二巡察组转交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1件信访件已经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潘家和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如2020年4月3日到5日到各科室分别进行调研约谈,逐一破解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其他分管领导到分管科室进行现场调研、督查6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交流不够的问题,已研究建立了《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拟建立出台《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已完成初稿草拟;针对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拟建立出台《贺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制度》已完成初稿草拟;针对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拟修订完善《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已完成初稿草拟;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拟建立出台《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已完成初稿草拟;针对项目管理存在程序倒置等漏洞问题,拟制定出台《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已完成初稿草拟;针对车辆维修保养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拟修订完善《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规定》已完成初稿草拟。据统计,拟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10项,已建立出台制度1项,已完成初稿草拟制度9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贺州市人均综合能耗指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有所下降,目前在全区排名第五位。二是已完成《贺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制度》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三是全市能耗定额管理工作已完成编制工作,目前在征求各县(区)意见阶段。四是2020年4月份对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和第二高级中学等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调研,加大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力度。五是6月份对部分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六是5月份协助城市管理局举办了节水宣传周活动;6月份协助生态环境局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筹备了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七是初步完成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工作。

(二)关于“党组推动难点工作的力度不够,担当精神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已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员工的思想意识。二是2020年4月8日开始定期、不定期组织验收员、厨师等人员到贺州市中心市场和泰兴超市进行市场调查。三是已完成《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贺州市机关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四是货物验收要求有三人在场并坚持做好签名登记。

2.关于“对往来长期挂账的一些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认真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欠款情况;二是已以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名义向欠款单位和个人再次发出催缴通知进行催缴。三是如催缴欠款未果,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款。

(三)关于“思想建设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严实,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决策部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上半年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一次,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三是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科(中心)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评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是已制定出台《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已完成《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上半年已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科(中心)负责人之间、各科(中心)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谈心谈话1次。

(四)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抓党建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年初制定了“三会一课一日”计划安排表,细化每月学习及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并将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纳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议程。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四个本子”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记录。三是严肃会场纪律,于每次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及其他党建活动时专门落实一名党小组组长做好会议签到工作,并现场检查签到人数是否与实际参会人数一致。四是于2020年4月安排各党小组组长对本组党员的个人学习笔记进行第一季度检查,并形成笔记检查情况报告,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党员个人。

2.关于“涉嫌党建材料‘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对党建材料作假行为进行了深刻认识和反思,对党建材料作假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2020年以来,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费缴纳等各类党建台账资料已建立专门档案盒进行了分类存档,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归档整理。三是于2020年5月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机关工委举办的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了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关于“组织建设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组工干部原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实务工作手册》学习力度,做到精准掌握选人用人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等。二是强化组工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严把工作规程,加强工作细节,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避免以后再发生此类现象。

2.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加强了对处级、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日常管理监督,对2020年处级、科级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二是已于2020年3月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学习培训会。三是2020年3月已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情形》《重申领导干部应当向组织及时报告的有关事项》等学习资料印发给处级、科级干部自学。四是人教科对处级、科级干部所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漏填、错填等不规范填写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提醒了易错易漏情形,确保规范填写。

(六)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全市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专项清理工作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巡察组进驻本单位期间,再次对公务油卡进行清理,已建立清退底稿,相关人员对自查出来的违规加油问题主动认领并按认领金额进行返还清退,清退油卡金额0.439578万元。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出差超标准住宿和公务接待现象认真进行了整改纠正,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已由经手人、当事人书面说明了原因。二是进一步加强出差超标准住宿和公务接待的报账的审核把关和监管,杜绝违规出差超标准住宿和公务接待现象。

(七)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教育管理干部职工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正在草拟党组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已完成《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话。三是已完成《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的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进一步加强后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廉政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控了解干部职工和后勤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四是在巡察组进驻本中心开展巡察前,党组已对司机偷窥油卡密码为私家车加油、干部偷手机、机关食堂人员在公众场合吵架等违纪行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共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清退违规加油款0.149417万元。

2.关于“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补助人员退回违规多报的差旅费0.0337万元。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差旅费超出现象,已由当事人书面说明了原因。二是未签字和未附清单的经手人已补齐凭证要素,无法补齐的已形成书面说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票据的审核把关,对凭证要素不齐的发票不予报账。

3.关于“支付款报账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由相关经手人补齐了租车费车辆信息表、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验收合格单等支付款附件材料。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支付凭证的审核把关,对所有支付款费用报销凭证资料不齐全、票据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账。

(八)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财务票据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经手人对凭证金额不符和发票无关联单位等现象书面进行了说明。二是财务科进一步严格了票据管理和审核把关,对报账票据不合格的凭证一律不予报账。

2.关于“财务开支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支付凭证的审核把关,严格了开支管理,由相关经手人对开支不合理等现象书面进行了说明。及时收缴了门面租金,已不存在用租金抵扣的情况。二是对单位应收应付账款,做到一年一清,对特殊的情形递交党组研究后确定。三是已下发《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加班补休和加班费发放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发放聘用人员的加班费。

(九)关于“项目建设和车辆维修监管力度不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项目管理存在程序倒置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项目建设资料如合同、发票、签证单等未完善的资料由经办人、审核人补签名及补填日期等完善相关资料内容。完善合同11份,签证单审核人补签名20多份,发票补签经办人30多张。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已完成《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三是对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己立行立改,目前的维修项目工程已按常规流程组织实施,规范管理。

2.关于“车辆维修保养执行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公车科已增加一名车辆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二是已科学设置、修改完善了维修保养审批单,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和车辆报修审批制度、询价比价制度。三是已完成《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规定》的初稿草拟,待上会审定。

3.关于“车辆维修疑似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更换轮胎经手人已作出更换轮胎情况说明,市政府办纪检组已对当事人作了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贺州市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规定》,已按规定程序实行车辆报修审批。三是公车科已加强对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对报销凭证附件有疑点的票据一律不予签字报账。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中心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本次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未完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机关后勤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结合中心开展以“双提”促“三精”服务创“满意后勤”活动,以“提质争先”为主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找差距,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转变工作作风,担当作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3363;邮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综合科;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jgswj@126.com。

中共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

2020年7月15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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