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通报2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9-03
作者: 八步区纪委监委
来源: 八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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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原党组成员莫全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6月,八步区水利局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均洞水电站存在安全隐患和未经允许私自运行发电等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均洞水电站整改。2020年3月,贺州市水利局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均洞水电站违规发电运营的问题。2020年4月16日,贺州市水利局向八步区水利局下发《关于责令八步区均洞水电站立即停止发电上网的紧急通知》,莫全荣作为分管水电开发工作的领导,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落实均洞水电站整改工作,导致均洞水电站持续违规发电运营,并出现险情,造成不良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莫全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智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4月16日,贺州市水利局向八步区水利局下发《关于责令八步区均洞水电站立即停止发电上网的紧急通知》。2020年4月20日,八步区水利局向八步区经贸局发出了《关于停止均洞水电站并网发电的函》。2020年4月24日,何智芳将均洞水电站并网发电事宜向该局班子会作了汇报,班子会决定由何智芳继续负责对接该项工作,但何智芳作为分管电力协调管理工作的领导,未采取进一步措施沟通协调落实均洞水电站停止并网发电问题,导致均洞水电站持续违规发电运营,并出现险情,造成不良影响,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8月,何智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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