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钟山县钟山镇民富村委会原委员、民政专干李文发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9年至2020年,李文发违反工作纪律,没有按要求布置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每月排查低保人员增减情况工作,致使低保对象死亡后仍继续享受低保及残疾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李文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朝东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徐永吉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20年,徐永吉作为朝东镇塘源村第一书记,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收集并上传遍访工作图片,为应付检查上传了贫困户来村委会办事时拍的图片,在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组开展检查时被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并被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2021年2月,徐永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