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 2022-08-29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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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部署要求,贺州市委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组建联合巡察组,对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安排市委巡察组对市辖5个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提级及上下联动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7月13日至7月29日,市委各巡察组向各县(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并就巡察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整改表态发言。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够到位,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水平不高,推进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推进清廉贺州建设力度不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实,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履行整改责任不够到位,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生态保护有关部署不到位,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效果不佳,落实“守住耕地红线”要求有差距,协调推进用地保障不够持续加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问题突出,“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落实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机关党建规范化程度不高;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平桂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不到位;强化矿产资源保障工作举措不够有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工作不够严实;落实保安全促发展举措不够有力;推进项目要素保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专项工作要求不到位,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中央环保督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钟山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不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对巡察、审计及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不够坚决有力,推动集约利用土地不够协调有效,土地和矿产资源管护力度有所弱化;履行“两个责任”要求不够到位,部分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发展党员不认真规范;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等。

昭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生态保护有关部署不到位,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效果不佳,落实“守住耕地红线”要求有差距,协调推进用地保障不够持续加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问题突出,“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落实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机关党建规范化程度不高;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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