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贺州市委落实清廉贺州建设主体责任侧记
发布时间: 2024-02-29
作者: 骆怡 蒋家钦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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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县(区“一把手”,向“一把手”持续传导清廉建设政治责任压力。贺州市纪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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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贺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贺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清廉贺州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守好责任田,维护好本地本部门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第一责任人,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新一届贺州市委班子时刻牢记“代价不能白付,教训必须汲取”的告诫,痛定思痛,以清廉贺州建设为抓手,把落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中之重来抓,让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1 勇于担当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把清廉贺州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2024年实现‘三升两降’目标,即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明显提升、党员干部廉洁用权意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认可度明显提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明显下降、基层信访矛盾问题数量明显下降。”新一届贺州市委班子上任不久,在《关于大力推进清廉贺州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清廉建设阶段性目标。

贺州市委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高位谋划推动清廉贺州建设,围绕净化贺州政治生态,破解反腐倡廉难题,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汲取过去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教训。贺州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广泛调研、深入研讨,对《方案》多次修改,力避“宏观定目标,向下提要求,自身不聚焦,责任不明了”,着力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聚焦“关键少数”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

贺州市委突出自身主体责任,坚持自我加压,明确提出到2024年实现“三升两降”实打实、硬碰硬目标。贺州市委领导领衔推动,市委书记任清廉贺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9个清廉单元专责小组均实行“双组长”制,由一名市委常委会成员和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坚持绑定自身责任,成立由厅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5个督导组,紧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在贺州市委严实作风的带动和引领下,贺州市5个县(区、77个市直单位、4个市属国有企业、2个市管园区均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四责协同机制,千方百计压实清廉建设责任。

2 以上率下将责任压力传下去

“作为县委书记,你要履行好清廉建设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净化政治生态……”贺州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全市各县(区“一把手”时,直指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向“一把手”持续传导清廉建设政治责任压力。

落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贺州市委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既挂帅又出征。市委常委会率先作表率,市委书记亲力亲为,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纪委监督推动,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与其“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为此,贺州市委定期召开清廉贺州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部署各阶段清廉贺州建设工作。贺州市委书记先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清廉贺州建设专题调研6次,作出批示28次,大到工作部署,小到具体事项,都提出明确意见和具体要求。

市委书记带头,其他贺州市委常委会成员纷纷深入机关、学校、医院、乡村、社区、园区、企业等一线调研督导清廉单元建设情况,现场解决清廉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5个市委督导组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专项督导,向推动清廉建设工作不力的党委(党组)下发整改意见40多份。

其他市委常委会成员以身作则,各负其责,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开展谈话活动,咬耳扯袖,传导清廉建设责任压力。在市委带头示范引领下,贺州市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清廉机关、清廉乡村等清廉单元牵头单位在创新落实主体责任上“先走一步”,探索打造了公权力运行监督“三单一图”和村务监督月例会“云直播”等一批具有贺州特色的清廉品牌。2023年全区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贺州召开,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乡村、清廉社区、清廉家庭6个清廉单元在全区清廉单元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3 抓实抓细让责任落实有效果

2023年贺州市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27.7%;

2023年贺州市有642个行政村实现村干部零违纪、村级事务零上访、工程建设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四零”记录;

2023年贺州市有270个机关单位实现零违规、零违纪、零违法、零通报、零案件的“五零”记录;

……

一组组实打实的数据,展现了贺州市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的成效。

贺州市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积极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把清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委(党组,每一个领导岗位,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保证了主体责任压得牢、抓得实、有效果。

构建知责明责的责任覆盖体系。为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贺州市委印发《方案》,明确了市委、市委书记、市委常委会成员、市纪委“四个层面”抓清廉贺州建设的责任内容;贺州市委制定的《清廉贺州建设任务分工表》《全面深化清廉贺州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清廉贺州建设具体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及时召开贺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对全面深化清廉贺州建设进一步作出扎实安排;把清廉建设纳入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责述廉时,须报告清廉建设工作情况。

建立督责履责的责任落实机制。贺州市纪委配套制定《监督保障清廉贺州建设“八条措施”》,把清廉贺州建设纳入政治监督清单重要内容,定期向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进行提示提醒,压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贺州市廉情抄报告制度》,动态向市委班子成员抄报分管联系部门领域廉情问题,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分管的班子成员,压紧压实清廉建设“一岗双责”。建立“一月一警示”“一业一警示”“‘一把手’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教育课”等制度,压实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政治责任。2023年贺州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月一警示”“一业一警示”8300多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0多万人次,让纪律教育入脑入心,使每一名党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确保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完善考责问责协同发力的责任保障制度。把落实清廉贺州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市委巡察、政治监督、绩效考评等重要内容,要求各县()和市直部门将清廉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防止“两张皮”。建立市委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要求相关分管市委常委会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检视反思,主动认领责任,举一反三落实问题整改,抓好分管领域清廉建设工作。深化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强化对清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失责必问,2023年贺州市追责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37人,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是抓好清廉建设的“牛鼻子”。实践证明,哪个地方、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得好,清廉建设就成效好。随着清廉贺州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清廉贺州蓝图一定会变为美好现实。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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