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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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市委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4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认识,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会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对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政治检验。为此,我会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制定整改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体上下积极整改;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整改期间,我会先后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责任领导。整改工作由我会党组书记、主席梁友娟负总责,党组成员、副主席叶波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同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贺州市妇联党组落实中共贺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9个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问题导向,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聚焦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妇联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2.关于“党组班子分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妇联党组重新细化党组成员分工,明确了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的分管领导。

3.关于“党务政务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中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贺州市妇女联合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班子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事项。

4.关于“党组对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细则,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岗位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5月25日组织全会领导干部重新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学习的基础上提出明确要求,使规定和制度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我会目前暂无公众捐款事项,对于以后涉及公众捐款的一律按照财政要求办理。

(二)关于党的建设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党建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贺州市党委(党组)及书记、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建主体责任;按照每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听取党支部汇报2次的要求,2018年3月20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6月19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支部上半年工作汇报。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10月举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但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没有支部换届选举的内容问题,整改期间党支部重新整理补记了2016年10月换届工作记录。今后将严肃、规范支部各项工作;党支部每月如实记录支部党日活动及三会一课内容,2018年1月2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2月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后及时形成台账。

7.关于“执行三全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支部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按期召开了三会;制定了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把固定收缴党费、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为党员过政治生日作为主题党日的内容,如5月28日市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到帮扶联系村——钟山县同古镇平竹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看望慰问了贫困学生、帮扶贫困户,党组书记梁友娟亲自为该村党员上了一堂题为“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助务乡村振兴”的党课。

8.关于“党内集中学习应付敷衍痕迹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贺州市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实完善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相结合,通过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常态化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学习。

9.关于“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贺州市妇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组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部室领导之间谈心谈话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工作,促进干部健康成长,2018年上半年分别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的记录、材料归档工作。

10.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市妇联党支部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了季度党员大会,增补了支委1名,标志市妇联机关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

11.关于“选人用人没有通盘考虑”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6月8日,市妇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宣传部部长任职人选,因涉及到机构改革,全市编制、科级干部任职冻结,宣传部部长人选经书面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批复后下发任职文件。6月19日市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坚持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

1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印制《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张贴在党组会议室,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严格把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谈话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任职等关键环节,坚持实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人事干部业务能力,选派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于2018年5月22-24日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人事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干部人事业务进行了规范、系统的学习。

(三)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将学习党章党规内容列为2018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在全体干部范围内通报市纪委关于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在重点节假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开展廉政教育,5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片,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14.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夯实党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月4日讨论通过《中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要求,5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贺州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及分工;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在文风方面重点整治文章弄虚作假、生搬硬套、大篇幅抄袭、照上级文件照搬,以及学习记录、学习体会、工作总结等公务文章多年照搬不改等问题。

15.关于“廉政风险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廉政防控和监督机制,制定市妇联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提高干部防腐风险能力;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妇联办公区域设置纪检检查举报箱、公布纪检组举报电话、邮箱。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妇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贺州市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彻底自查油卡使用等情况,目前已按《通知》要求完成油卡整改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纪委,清退油卡钱也已及时存入本会基本户。

17.关于“违反公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情况为公车改革后,市妇联的车辆需移交平台。按有关文件规定,移交时需保证车况完好和车辆干净。所以移交前市妇联对车辆进行了简单的维修保养。所以公车改革后仍有洗车费和修理费单据。

18.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鉴于我会无专业财会人员,将聘请专业财会人员理清2016-2017年度基本户账务并作会计处理;做好干部职工违反财务制度报账的清退工作,相关人员未据实报销的伙食费已清退并存入本会基本户;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使账户资金使用管理合理规范。

19.关于“对公众捐款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初对所募集的款项已按照捐款人的意愿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妇联用于贫困村建设“儿童家园”。

四、深化整改成果,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整改,市妇联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还是阶段性的,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市妇联党组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全面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

(一)深化巡察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在全会上下形成崇严尚实的良好风气。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会领导班子将以高度的政治和思想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加大整章建制力度,重点加强党建、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妇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5123848;邮政信箱: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市妇联办公室(962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hzsfL5123848@126.com

中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2018年8月6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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