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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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对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开展巡察。2017年12月18日上午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动员会,2018年4月24日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团市委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团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叶丽燕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陀娟同志、肖盛誉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按分管领域负责,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参与,齐心协力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达到要求。

(二)精准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查摆,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针对每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具体整改清单,细化整改要求,提出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建立整改任务台账,采取挂牌销号措施,落实跟踪问效制度,做到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

(三)坚持高标从严,统筹协调推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广西团区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共青团改革攻坚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成效体现整改成效,推动贺州共青团各项事业稳步前进。

二、不折不扣真抓实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经深入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团市委党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佳、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代管模式存在弊端”等六大方面。针对上述问题,团市委党组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每一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以问题解决检验整改成效。

(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年初党组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落实。今年以来,团市委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 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贺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四个配套文件,并结合贺州共青团实际,于今年5月28日制定印发《贺州共青团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四是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次学习都要有主题、有领学、有讨论发言。今年以来,团市委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五是强化网上共青团建设,传播贺州青年好声音。用好“网上共青团”“青年之声”和广西共青团新媒体(贺州)中心平台,开展“青年之声”和“清朗网络”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认真执行2017年11月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的《共青团贺州市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组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坚持党组会议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做到每月召开党组会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的传达学习,对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文件进行反复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方案,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确保不折不扣抓好落实。2018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集中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13次,组织集中传达学习上级文件21份。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加强对会议记录的要求和管理,于2018年3月更换党组会议记录本,禁止使用活页笔记本,禁止大量留空,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到“谁是记录人谁负责记录”,严禁出现在个人笔记本上记录后让其他人代抄到党组会记录本的现象,实事求是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四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2018年6月19日经团市委党组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团贺州市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推动民主生活会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将把巡察反馈意见列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关于“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常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督导。对标从严从实管党治党要求,抓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职责,切实提高党建主体意识,并强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好整改落实,做到党组每年至少4次以上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其中年初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布置全年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团市委党组已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对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党组每半年对党支部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推进组织生活经常化。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年初制定好计划、每月抓好落实。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课要求,主要领导每年上党课1次以上,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按要求上好专题党课。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分别按要求上专题党课一次。同时,科学安排党支部活动时间,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按要求收缴党费,并做好公示公开。三是认真严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考察预告、党组讨论、任职前公示、任职前廉政谈话和下发任职文件的规定程序选拔干部。每年向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认真、细致、严谨开展干部人事工作,确保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不出现错误。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共贺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强化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通过谈心谈话、专题研究会等措施强化党组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并做到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组书记、驻派纪检组组长“双签字”制度,把好干部廉政意见关。截止6月22日,团市委党组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党风廉政联席会议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出具干部廉政意见1份,均做到了“双签字”。二是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团市委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按照要求设立专用信访举报信箱,将举报箱钥匙交由纪检组保管,并在团市委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严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自查自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风建设年等各类专项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进一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8年6月19日经团市委党组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党组成员带头抓好落实。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5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完善补充材料或进行清退,确保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22日,我委基本补齐了各类报销票据应附上的清单、说明等材料并有当事领导和人员的签名,并清退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审核开支。制定出台《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财务报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报账的要求、流程及需要随附的资料等,并对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开支必须要有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活动方案、相关协议合同及费用明细,办公用品要附上明细清单,单位财会人员未审核的不批。同时,坚持重大财务事项由团市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开支项目,一律不予开支。二是严格规范加班餐费报销。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因重要任务确需加班的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规范加班工作餐审批制度,因临时性重要工作需要抽调志愿者及县区工作人员协助工作的,在完善加班缘由、用餐人数、审批领导等资料,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餐。三是规范评审费、课酬发放等。加强向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领取了单位活动评审费的同志第一时间清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市关于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在团市委相关制度中对评审费、课酬等的发放进行明确和规范,严格把关。

(六)关于“财务代管模式存在弊端”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我委没有专业财务人员,所以我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代为管理,这一代管模式目前还没办法改变。为了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我们严格按照《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财务报账管理规定》把好报账材料审核关,要求各经手人在报账时必须完善相关佐证材料方可报账,报账人员把好审核关,对票据不全、超出报销范围、票不符实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明确一名在职人员为专职报账员,全面负责团市委的财务报账工作,加强对其进行财务培训,并经常与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和市机关事务局财务科的沟通和对接,主动学习请教,努力做到财务工作全面规范。

三、坚持措施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团市委党组将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需要持续和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5123758;邮政信箱: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10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hzgqt@163.com

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党组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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