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严以用权”要坚持“四自觉”
发布时间: 2015-10-12
来源: 市纪委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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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可以对“人、财、物、事”等做出决定和处置。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有“权”不能任性,用得好用得对,就可以干成事,造福人民;用得歪用得错,则引发祸害,危害人民,甚至动摇共产党执政地位。在现阶段,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利益、金钱、美色的诱惑,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执法不严等等用权不严的行为十分嚣张,已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严格规范权力使用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严以用权”呢,笔者认为应从下几方面努力。

一、自觉杜绝特权行为。习近平同志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干部严以用权,首先必须要革除特权思想,杜绝特权现象,在用权的过程中更多地放低身段,不搞花架子、不搞特殊化。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搞特权、耍特权、要特权现象不在少数,有些地方还“蔚然成风”。一是“级别差异必须要有具体体现”。有些党员干部开会、乘车、办公等等必须时时体现官大一级待遇不同,如办公桌处长就必须要大过副处长;处长办公室空调用柜式,而科长只能用挂式。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些党员干部想方设法地要把手中权力最大化,把带头违纪违规行为看作是有能力,让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看作是有实力,把权力凌驾于社会论理道德之上视为有面子。三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有的党员干部把位置看得太重,认为“一把手”代表着权威,容不得下级半点批评和意见,谁反对就必须打压、排挤谁。这些特权现象,极大地侵蚀党的肌体,损害了党的声誉,破坏社会公平,阻碍社会发展。中央八项规定,其中一条重要内容就是不搞特殊化。新一届领导人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考察时间,乘坐中巴车,不封路,不鸣笛,与普通群众一同挤马路,用实际行动作出了表率,深得群众称赞。

二、自觉杜绝权力寻租。习近平指出: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就是用来服务社会、为民办事的,怎样为群众把事办好,如何提高办事效率,是我们用权的基本要求。杜绝权利寻租,首先要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民办事当作一件高尚、快乐的工作来做。其次,个人利益自觉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去计较个人得失,不与民争利,在实现党的伟大事业进程中甘于奉献。但有些干部却大搞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用手中的权益与民争利。我市近年查处的在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利用职权谋利的案件里,涉案内容为向指标户强行收取好处费的占了相当的比例,每户从500元到1000元、几千元不等,不给好处不给办事,性质十分恶劣,群众意见极大。再次,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于党和人民,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而不能借为他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人称“王双百”。类似这样的腐败分子把权力看着是稀有资源,放到社会活动中去谋取利益,大搞权力寻租,谋取个人私利,满足个人私欲,最终的下场必然是被送上历史的耻辱台。

三、自觉杜绝公权私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按要求从严做起,公私分明,用权公平、执法公正。一要坚持有权不任性。山西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期间,曾向民营企业家张志斌索贿200万元未果,于是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这种肆意踩踏法律法规、公权私用行为,最让群众愤怒,最令人发耻。二要坚持从小事抓起,守好底线,如不公车私用,不私宴公请,不公物私用等等。2015年1-9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0027起,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5546起,占27.69%,比例最高,公款吃喝2360起,占11.78%。三要坚持执权公正,不偏不移。在使用公权时,自觉遵循法律规定制度是硬杆杆的道理,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讲关系,不能讲亲疏,不能搞优亲厚友。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中不讲原则,区别对待,对于同学、战友、老乡、亲戚等来办事就开绿灯,搞所谓的“特事特办”,对于普通群众来办事就故意发难,托着不办。四要坚决反对公权互用,瞒天过海,搞利益输送。有些党员干部为了掩饰公权私用,采取改头换面的招数,利用职权相互吃请,相互安排对方私人活动,相互解决对方问题,相互进行利益输送。如江苏省原省委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习近平指出: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只有把权力放置阳光下,公开透明了,才能提高运行成效。党员干部作为社会公众人物,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其权力行为已无隐私可言,从而倒逼我们必须习惯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声,特别是的网络、微信、微博等等新媒介平台的批评、质疑声,一方面要有平常心去对待,不急不燥,坚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另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公开新常态,不藏不掩,把权力清单晒出去,破除公众神秘感,避免社会无端的猜测和指责。 (作者系贺州市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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