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3-02
来源: 市委巡察办
打 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应急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3大类11小项19种具体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42条,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对“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没有深入研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具体。”的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委于2020年10月26日专题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进行专题部署;2020年10月28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贺安委〔2020〕10号),部署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800多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5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钟山县应急局2019年对珊瑚矿实施全面停产措施并暂扣珊瑚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市安委会对钟山县政府、应急局和珊瑚矿负责人实施警示约谈;三是2020年10月,市应急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对我市4座地采矿山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共投入专项经费34万元。

2.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讲话精神不深入不到位。”的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市应急局着力优化整合基层各类应急资源,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贺州市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先锋队建设的工作方案》,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先锋队。目前,全市建立县(区)综合应急先锋队(分队)6支350人,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先锋队61支1587人,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先锋分队754支9671人,实现所有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二是已动员1名矿山救护队队员提前退休,空出编制准备调入或用于招录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同时,老队员也根据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矿山企业开展检查、培训,提高企业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县(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将年纪偏大不适应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安排在队伍后勤值班备勤,充实年轻力量,定期开展训练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水平。四是加强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沟通,定期会商,联合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及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到位。在迎接2020年自治区安委会对我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中排全区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

3.对“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应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的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我局2020年11月部署开展了全市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印发了《全市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方案》,召开了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工贸行业百日攻坚和“强监管严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针对工贸行业特点严格开展好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展百日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于2020年12月聘请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分别到各县区举办了“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培训会 ”,参会工贸企业合计352家,参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474人。二是对相关涉事企业(钟山县梓业石材有限公司花山乡花岗岩矿区四号矿段)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并列入2019年市级政府挂牌督办项目进行整改并已按程序完成验收销号。把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列为工贸行业百日攻坚和“强监管严执法”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三是2020年4月修订完成并由市人民政府印发《贺州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等8个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指挥调度。汛期以来,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共启动洪涝灾害Ⅳ应急响应6次,提升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5次;气象部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6次,转移1528人,避免伤亡人数1283人,全市共排查检查2253处,发现并整改998项隐患风险。全年严格实行365天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与自治区应急厅联合编印10万册《贺州市应急安全手册》陆续发放到各县区,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不足。”的整改完成情况:局党委制定印发了《制定局机关科室及二层机构廉政风险责任清单》,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020年11月9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于2020年7-8月开展了一次覆盖全体党员的谈心谈话活动。

2.对“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对一些民生实事推进不快。”的整改完成情况:2020年11月份出台贺州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制度。2020年11月-12月组织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三项岗位”人员方面的缺口以及企业培训的需求。5个县(区)中,目前八步区,钟山县已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平桂区目前正在申请,处于审核阶段。

3.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完成情况:全局共10辆公务用车加油卡固定对应车辆车牌号加油,一车一卡,每次加油进行登记。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一个工作组只接待1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范围和数量和标准,倡导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经费2020年比2019年减少4.97万元,同比减少43.63%。

4.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局班子领导、调研员、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召开了一次廉政教育和财经法规专题培训会,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财经纪律意识。完成历史遗留固定资产台账清查处置,做好帐实相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严格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管理,及时、准确进行资产领用报备登记。二是严格专家费报账实名制管理,对所有聘请专家开展工作的业务科室在开展工作时及时收集专家身份证明材料,领取专家费用时履行签领手续。三是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倡导厉行节约,宣传制度上墙,加强食堂财务支出管理,根据物价变化严格控制食堂每日采购标准,强化干部职工报餐制度管理,严控超支现象。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1.对“党委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党的领导有所弱化。”的整改完成情况:梳理完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内容,意见发表、表态表决内容做到按顺序逐个记录。补充完善了《贺州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党组讨论记录,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制定、讨论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

2.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支部5个党小组均已记录2020年召开的第一次组织生活会情况。二是2020年8月,召开党小组长会,对组织生活记录情况提出要求,压实各小组长责任。三是对于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的党小组长进行调整,选优配强党小组长。

3.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我局党支部将于2021年3月底前召开2020年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在该次会上将对局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4.对“党费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收、缴账目不符,出现未上缴党费问题(原安监局)。”的整改完成情况:2020年10月开始,局党支部党员通过中国银行“中银复兴一号”APP按月交纳党费,由APP平台按季度将党费缴存至市委机关工委账户,对全体党员应交党费数进行再次核算,对于未足额交纳的部分已于2020年12月统一交存至市委机关工委账户。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应急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全力“东融”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全市应急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3498;邮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3号东园小区4楼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yjj@vip.163.com。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