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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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规划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4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专门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7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紧扣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和研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党组多次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对涉及市规划局的整改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剖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2018年4月17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到市规划局召开巡察反馈情况会议后,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反馈意见会议精神,要求各分管领导要认真思考,深入研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018年4月24日,市规划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事项,会议决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贺州市规划局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审定《中共贺州市规划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办公室修改完善后印发给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4月25日,市规划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规划局反馈意见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马上把日常工作同传达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规划局反馈意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并对市规划局下一步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各分管领导也多次召开相关协调布置会议,有效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进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逐条逐项分析,及时精心制订《中共贺州市规划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7类问题1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制定了39条整改任务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将整改事项表格化分解落实,并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市整改办以及本局内部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

(三)加强协调督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整改工作列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各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各责任科室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科室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市规划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局党组抓党建工作多侧重于开会安排,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不够,调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不够明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党小组会议记录与党员个人会议记录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3月15日,市规划局党组召开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会议审议了《贺州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贺州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安排》《贺州市规划局2018年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会议同意4名入党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2018年6月8日,党组书记听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6月11日,党组书记听取党组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6月11日,党组书记分别找4名发展对象谈心谈话。2018年1月以来,局领导以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议以及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2018年6月11日党支部对“四个本子”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抽查部分《党费证》。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关于“对政治规矩缺乏敬畏,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存在政治意识淡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市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市规划局成立调查组对市规划局某同志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作为贺州市川岩河水发电站自然人股东的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经核实,该同志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作为贺州市川岩河水发电站自然人股东的情况属实。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对该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2018年5月21日,市规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召开集体约谈会,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约谈,要求各与会人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自查,及时补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从2018年4月底开始到5月底,市规划局办公室组织对全局科级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回头看”,共有4人对漏报事项进行了补报。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出现纪律涣散的苗头,2018年4月23日上午,市规划局办公室联合市规划局党支部对单位办公区的考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并进行全局通报,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向善向好。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一些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规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于2018年5月初分别和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市规划局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根据人员实际情况,把城市规划科、建筑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干部进行轮岗。各分管领导在2018年4—6月期间分别和各分管科室负责人以及众多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扯袖子。市规划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局各业务科室、各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在业务科室开展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办公室积极主动参与,对各环节做好跟踪监督,确保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

2018年4月15日,市规划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规划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以及具体措施。2018年6月8日,市规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和在家的分管领导开展了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也及时和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另外计划在8月底前邀请专家到市规划局开展廉政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防腐墙。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存在干部将资质挂靠企业的问题。与外地规划设计单位合作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存在为聘请的第三方公司职员发放补贴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5月21、22日,市规划局分管领导分别和违规将资质挂靠企业的5名干部进行约谈,要求几位同志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违规将资质挂靠企业涉嫌兼职取酬的严重性,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按时做好整改工作。截至6月底前,该5名同志已经和挂靠企业解除聘用合同。2018年5月16日,3名在我局跟班锻炼的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已主动退回其在市规划局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共计35326.57元。

(三)关于“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弱化,联系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对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商品房入住后无法办理相关权证、交纳购房款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建问题解决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规划局党组要求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不定期召开历史遗留问题研究会(分别于2018年1月5日、1月8日分别约谈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于2018年1月5日、1月10日召开处遗问题部门对接会;2018年1月26日联合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到向阳花园、大学生公寓项目、汇豪等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上门服务;2018年5月31日召集开发商和市住建局、国土局召开协调推进会;2018年6月14日召集开发商与市住建、国土局、桂东银行召开协调推进会。)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向。涉及到市规划局的21个项目中,已全部完成竣工条件核实或部分栋号竣工条件核实的有14个项目共124栋。

6.关于“存在一次性告知不到位,造成群众多次往返办业务的情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增强市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规范服务和效能建设,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规划局党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本局窗口办事(电话咨询)的行政相对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内容、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重新编排印制了办事指南和便民卡,统一用铜版纸印制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单,将报建所需材料及各种注意事项都列入其中,力求做到对申请人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更简单明了地了解如何准备相关的报建材料,不走弯路,用图板形式制作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收费标准,列明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并按照我局的报建职能,重新编制了一书两证、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审查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手续的申请表格,只保留一些基本的填报内容,所需核对的指标内容由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审核,不需申请人填写,让申请人能更方便地做好报建的第一步工作,不用因为申请人受专业知识所限,不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的填写及填写错误后反复的修改而增加办事的时间,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大加快了办事的效率,在窗口设立了咨询台,对凡来窗口办事的申请人都严格实行了“一次性告知”的办事制度。对于申请人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材料,市规划局政务中心窗口只在首次办理时收取,如项目需续办相关手续,已收取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不再重复收取。实行容缺后补受理制度,对已具备审批条件,且申报材料中主审要件齐全,只是辅助性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由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相关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先行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实行案卷必备材料电子化制度,对于报建材料的存档和调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能更好地为以后开展大数据共享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服务窗口的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即办件审批权、送达权、制证权的授权率均达100%。建立健全档案机制,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制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关工作的工作方案,并将相关工作推进方案、操作流程、落实情况总结等材料整理归档,切实实行专项专档。并做好窗口纸质文件受理、网上受理与网上审批办公系统的衔接工作。2018年6月5日,召开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对窗口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严明工作纪律,树立“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作风,将办理规划许可审批的时限进行压缩,规划选址意见书发放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原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改为与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和用地预审等事项并联后,办理时限预计压缩到6个工作日以内;建设项目总平面审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审批这4个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均为20个工作日,原市规划局承诺办理时限分别为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即这4个事项原串联办理法定时限为80个工作日,市规划局承诺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现在这4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并联办理,办理时限预计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

(四)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关于“民主氛围不浓,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相关记录只记录决策结果,没有表态发言记录,未体现具体讨论过程,以及主要领导未遵循末位发言规则,不注意广泛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民主酝酿、集体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充分体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规划局党组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负责人的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规划局主要领导在召开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均严格遵循末位发言规则,注意广泛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民主酝酿、集体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相关记录已按照要求将表态发言记录如实记录,能如实反映出具体讨论过程。

(五)关于“对聘用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局机关在招聘合同工时审查把关不严,存在聘用人员多次违反财经纪律而被辞退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规划局党组研究制定《贺州市规划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的招聘及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严格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对存在问题的聘用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9.关于“落实公车改革政策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之后,《贺州市规划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停止执行。目前市规划局党组已按照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市规划局三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经市规划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公车改革办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务出行。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规划局党组针对出差人员培训期间报城市交通费,多报伙食费,超标准乘坐并报领费用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相关费用,并组织财务人员再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本次清查出来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目前自查发现的超标准报领住宿费和交通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1.关于“违规用行政经费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2016年12月16日,市规划局计划发放在职福利费2580元,但该笔金额未发放,为取现金备用。2017年10月11日,用在职福利费共7380元(包含2580元在内)购买大米和花生油物品和工会经费统筹使用于中秋节发放给71名干部职工。已责令相关人员按照规定退回该笔费用。

(七)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关于“财务审批不规范、票据与金额或内容不符、单位存在多账户使用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财务审批不规范和票据与金额或内容不符”,市规划局党组已责令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整改,2018年6月12日,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关于“单位存在多账户使用经费问题:市规划局车辆桂J08011费用多次在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报账及规划局充值油卡、费用在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报账”。经核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未成建制划分到市规划局前为独立核算单位,划分到市规划局时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结余571041.11元,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结余171068.89元,两单位结余合计742110元,按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作为市规划局开办费,不再另外安排公用经费到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三定方案于2015年2月中旬下达,办理好各类证件及银行开户后已是3月末,市规划局于2015年4月开始建账,5月正式核算各类收支,同时撤销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因此,在市规划局账户正式核算前,我局及下属三个二层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在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调剂管理,2015年5月后,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未再支出费用,原账户保留用于核算非税收入及上缴专户。2015年2月28日,城乡建设服务中心IC油卡充值1000元,并且3月份发生的费用在2月份入账。经核实,该笔款支出时间为2月26日,发票后补。中石化公司要求先充值才能开发票,因此付款时间为2月份,发票时间为3月份,做账以支付时间为准。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规划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许多问题涉及面广,并与违规违法纠缠一起,十分复杂,既要依法依规,又要有担当意识,很多工作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完成的,还有一些工作是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市规划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贺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世界长寿市”品牌优势,全力以赴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继续按照制定的责任整改清单的时间节点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时把握工作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市整改办以及本局内部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积极协调各责任科室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定期加强对各责任科室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及时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整改任务。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实施“作风建设年”活动,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加快打造贺州山水林田湖草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市规划局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全局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行“阳光规划”,支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211399;通信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50号办公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贺州市规划局党组关于贺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42899;邮箱:gxhzghj@163.com

中共贺州市规划局党组2018年8月1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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