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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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贺州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旅发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主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落实

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我委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我委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我委推进发展大旅游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4月26日、4月28日,我委党组两次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整改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审定了《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制定反馈一览表,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1个具体事项,制定了5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限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方案》印发至委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各科室,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委党组切实负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开展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邹红英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既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承担具体整改任务,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就整改事项进行了谈心谈话,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落实。各分管领导也根据自己承担的任务,认真指导各科室抓好落实,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制度管人,巩固整改成效。制定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务用车用油管理制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严格执行市旅游委普遍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委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了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1.在每次的委党组(扩大)会议上,都组织学习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文件、领导讲话等,切实提高委党组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经开展了三个专题的集中学习和研讨。分别是:1月31日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了依次发言;5月23日对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会上,委党组书记作了中心发言;6月21日对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到贺州考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委党组成员围绕主题依次进行了发言。

3.制定下发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委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贺旅〔2018〕2号),明确委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分管委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4.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要求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从年初开始,我委组织专人开展了意识形态动向分析和风险点排查,每月向市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明确防控措施,确保了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6.开展普遍谈心谈话。通过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谈、与普通干部谈,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谈等,切实掌握了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存在偏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存在偏差问题,委党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针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随意性强,多数未经党组或班子会集体研究问题,我委党组修订完善《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1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或班子会讨论做出决定。于2月底向市人民政府递交了《2018年度贺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已获批准,并根据业务开展实际,于6月份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调整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或批准,确保科学、合规的支出每一笔资金。

2.关于“党组会及班子会议记录本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存在以个人会议记录代替党组或班子会议记录本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设置了专门的党组、班子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委办公室主任)记录和保管,在会后一星期内印发会议纪要。二是按照格式要求规范记录党组、班子会议内容,确保字迹清晰,方便查阅。

3.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工作不到位,单位工作方案照搬照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公文审批管理,制定了撰写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发人四级审核制度。二是结合“作风建设年”,开展了文风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整治文章弄虚作假、生搬硬套、大篇幅抄袭、照搬上级文件及学习记录、学习体会、工作总结等问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独立思考能力。

4.关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委党组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准备,通过深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凝聚思想共识;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主动认领责任;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筑牢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二是2018年2月8日下午,召开了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7年度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查摆了党组自身在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调研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严肃坦诚的相互批评。委党组成员开展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短,不掩饰不回避的进行分析,深刻的进行了自我批评,直接了当指出问题,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的提意见,许多意见还点出具体人具体事,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见行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感情更近了、凝聚力更强了、民主团结氛围更浓了,思想得到洗礼净化,党性得到锤炼提升。每位发言人员都对批评都作了虚心接受的表态,对会前查摆和会上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对待、立查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推动整改落实。会后,委党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制定了《2017年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委已经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材料全部收集归档整理成册。

5.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主题、形式和时间要求。年内至少开展6次专题学习。根据专题内容,至少安排一名党组成员作中心发言。截至目前,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经开展了3个专题的学习研讨。二是将学习党务政务知识、重要文件等作为每次党组会议的必定议程,丰富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指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收文、发文和资料归档工作,保障学习资料归档完全、规范。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虚化空转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研究部署和跟踪落实较少,没有对所属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贺州市党委(党组)及书记、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狠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程序把关、制度管人、标准做事”,根据《关于印发发贺州市党委(党组)及书记、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贺党建办发〔2018〕1号)要求,将清单内容融入我委党建工作要点中,全面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市旅游发展委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执行《市旅发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委党组以党章、党内有关法规为遵循,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将党建工作与发展大旅游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融合起来发展,不断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四是充分发挥党建“第一责任人”示范带头作用,委党组书记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好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抓手,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规党纪,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次党组织活动都以党员身份参加,并为支部党员和所联系的贫困村党支部党员上党课,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在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我委党员都能按要求认真开展党建各项工作。

2.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生活,用好用活“三会一课一日”制度。制定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会一课一日”学做计划表》,对全年的“三会一课一日”作了具体的安排,以方便各位党员学习。同时加强了督促指导,以促进党员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完善支部组织生活。截至目前,已召开了支委会7次、党小组会14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7次,相关材料已及时上传至“八桂先锋”APP后台服务器。二是开展党员“学习之星”评比活动。以“八桂先锋”手机APP为平台,从5月起开展党员学习评比活动,通过评选命名“党员学习之星”,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激励全委党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提升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018年5月,我支部党员学习积分合计为8326分;2018年6月,我支部党员学习积分合计达18986分。三是手抄新党章迎七一。在“七一”前,由委党支部发放专门的笔记本,全体党员抄写新版《中国共产党章程》,使党员们能抄在本子上、记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七周年来临之际,为党献一份意义深厚并发自内心的最忠诚的礼物。同时,我委还组织党员观看《十九大党章公开课》,强化全委党员对新党章的认识和理解。

3.关于“党小组会议未按规定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党小组建设。2018年1月,印发了《市旅发委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小组分组工作方案》,对党小组进行了划分,并于6月根据党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分组。二是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完善会议记录。支部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抓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贺组通字〔2017〕132号),以党小组为单位,按照“一月一主题”的方式,组织党小组党员围绕主题开展经常性研讨学习,目前我支部两个党小组已分别召开党小组会7次。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党小组会议记录,委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的学习笔记,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党员,要求党员按要求完善学习记录。

4.关于“党员领导没有按规定给党员上党课。”问题的整改情况。从2018年3月起到2018年12月止,在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课人人讲”活动,除每季度有一名胆子成员走上讲台外,按照“人人讲党课、轮流讲党课、定期讲党课”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忠诚观教育。3月27日,委党组书记为委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名为《不忘初心 共创美好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解读》的党课;4月25日,委党组成员奉志刚为委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名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课;6月27日,委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为委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名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课;6月29日,委党组书记深入挂点村,为福利镇罗丰村老党员、困难党员以及村两委干部上了一堂名为《重读经典.牢记使命》的党课。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27日,我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定了《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研究部署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签订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签,夯实各级责任。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在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行政许可办理、人事推荐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调研排查。制定了《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严格执行1万元及以上大额支出集体讨论制度和招投标制度,目前我委所有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在报账时都附有会议纪要;所有项目的开展都经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差旅管理办法》《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设施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度,手续不齐全者,不得报销任何费用。

(五)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审计报告指出‘有关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及‘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未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大额支出占比偏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1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委党组或班子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目前,我委所有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在报账时都附有会议纪要。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项目开展前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手续不完整的,不得支出任何资金。

2.关于“审计报告指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推进不力,资金效益未能及时发挥’的问题,巡察发现该单位仍未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年底存在突击使用旅游发展资金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提前谋划、科学规划、按实际调整计划等方式,杜绝出现年底突击使用资金的现象。至6月底,我委实际支出资金已达1800万元以上,为年度支出进度的60%。

3.关于“一定时期内单位公务用车存在常规保养次数偏多、保养费用偏高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务用车用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保管车辆钥匙和加油卡,完善台账管理,根据科室执法用车申请,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车辆严格车辆管理。二是修改完善《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三是根据无专职出纳、会计的现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财务技能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委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解决了一批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贺州大旅游发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一)紧抓标准不放松,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委党组织始终担负着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做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同时加强分类管理,对完成了的整改任务,进行整理归档;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突出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思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以发展“五大新引擎”为抓手,促进贺州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到贺州考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十六字寄语作为推动贺州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作为做好贺州旅游各项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推动指示精神在旅游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牢牢掌握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对媒体和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分工责任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落实。始终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贺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世界长寿市”品牌优势,打造“长寿.养生”经济,大力发展大旅游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贺州旅游业提质升级。深入实施“作风建设年”活动,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为旅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贺州旅游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5673728;邮政信箱:贺州市贺州大道南段223-224号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hzly5123189@126.com

中共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2018年8月3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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