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例“撞枪口”的“保护伞”就要打掉一例
发布时间: 2018-07-03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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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黑恶势力严惩不贷,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就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广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法纪,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但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撞枪口”,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就是典型一例。(据6月4日《广西日报》报道)

当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工作形象。对此,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有一例“撞枪口”的“保护伞”就要打掉一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要始终保持重拳严惩态势。受利益驱使、法制观念淡薄等,这是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出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因。对这些忘掉了党员是第一身份,失掉了理想信念、被“钱图”牵着鼻子走的党员干部,必须给他们“当头棒喝”,要始终保持重拳严惩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必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特别是在全国进入脱贫攻坚决胜期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时期,更必须对“撞枪口”的“保护伞”施以重拳,以严惩不贷的力度还老百姓朗朗乾坤。

要发挥通报曝光的震慑力。直接打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治标之举。打掉一例“撞枪口”的“保护伞”,就少一片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正义的“祸害”。然而,我们的治标之最终目的是为了治本。因此,要注意发挥通报曝光的震憾力,通过一个个治标的个案通报曝光,真正地把扫黑除恶警示的红线立起来,以儆效尤。比如,像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对其拿了“赌头”的好处充当“保护伞”等涉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就是立起警示的“镜鉴”,告诫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重蹈覆辙,发挥其案例的警示教育效应,使之成为治本的重要之举。

要以持续巩固成效提升信心。只要还有利益的驱动,还有对法律、纪律权威的蔑视,就必然还会有“保护伞”等毒瘤的存在。因此,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根治毒瘤,亦非一日之功。当前,党中央在全国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不断推进,一些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正在被严查,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就是鲜活的反面教材。对此,我们必须持续发力,继续深挖细查,盯住关键,只要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必打中其“七寸”,必痛下重拳除之,必惩之于党纪和绳之于法,这样,才能够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以一串串“成绩单”取信于民,进一步厚植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惩恶扬善才能彰正义,清风正气才能护发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绝不应有滋生之地,“保护伞”绝不允许有招摇过市的嚣张。当前,“撞枪口”的“保护伞”打不掉,则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存,则党与政府的权威不存,则社会的风气难以得到向上向善的引领。有一例“撞枪口”的“保护伞”就要打掉一例,打出声势、打出影响力、打出群众的拍手称快,也才能够打出一片群众欢迎、喝彩、点赞的河清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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