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党员要“严以修身”的理解
发布时间: 2015-07-27
来源: 市纪委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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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即培养自己良好品质品格、意志毅力,自古以来就被国人所重视。“吾日三省吾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等等,我们随口都可以说出一大堆名言警句来。党员修身何以要突出“严”字,个人认为社会对修身的要求具有普遍的、大众的、一般的评价尺度,而对党员来讲,必须高于这个标准,以区别于普通民众。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严”是由党员身份决定的。党员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无论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哪一个环境里,都不能把要求放在与群众一个标准上,更不能落后于群众。在一个单位、一个集体里,观察哪些人是共产党员是很简单的事,在战争年代,带头冲锋、勇于牺牲的肯定是共产党员;在和平年代,带头生产、吃苦在前的肯定是共产党员;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奋勇当先的肯定是共产党员。模范、榜样、标杆、表率……这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符号。

二、“严”是由党员党性决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姓党、言党、为党,对党绝对忠诚。刘少奇同志曾说:“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为了实现党的利益,放弃个人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是不容迟疑的事。一个人成为共产党员,无论其最初入党动机如何,加入党组织后,就必须放弃其思想中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讲着保持党的先进性,干着的是影响党形象的事;不能说着为人民大众谋利,干的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不能台上说清廉,台下干的是腐败。党性要求党员必须讲政治,要时刻敢于同一切不利于党的形象、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党性要求党员必须讲奉献,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不讲价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性要求党员必须讲正气,树浩然正气,为维护党的事业而勇于直面指责和批评。

三、“严”是由党内党纪决定的。有些事情,群众可以做,但党员就不能。对普通人来讲,一些违反道德论理的行为可以通过社会来谴责,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是绝对不能容忍和宽恕的。如党内纪律明确有“通奸”错误的规定,而在法律上却没有“通奸罪”之名。党员必须首先明确一点的是,从加入党组织那一天起,就必须自动放弃普通人可以享受的一些权利和自由,不能追求与普通人一样有较多的自由和空间。而如果把党纪放在了一边,在言行上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放纵自己。所以党员要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之外,更要把遵守党内纪律排在第一位,守住党纪底线。

总之,党员修身要“严”字当头,从严要求自己,从严规范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中都要用“放大镜”来扫描自己的言行。 (作者系贺州市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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