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桂矿区管理处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1
来源: 中共平桂矿区管理处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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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平桂矿区管理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6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并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平桂矿区管理处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管理处党工委高度重视市委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平桂矿区管理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处党工委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就召开党工委会议,统一思想,全面诚恳接受市委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27日,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平桂矿区管理处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3日,成立平桂矿区管理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韦积雄同志担任组长,罗金基、黄明献、李谷雨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市管干部、各管理站(所)和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4月7日,召开党工委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2次剖析会议,审定《中共平桂矿区管理处工委关于落实贺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15个突出问题38个具体事项,制定了84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三明确”。2020年6月17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平桂矿区管理处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管理处党工委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意见,处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推动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工委书记韦积雄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布置、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工委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5月6日,就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涉及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范围过窄的问题约谈了2位相关同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4月15日,管理处党工委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市委反馈意见作了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管理处党工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3次召开整改剖析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重点问题的整改,对立行立改的工作和近期能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对账销号制度,对照整改清单内容,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8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35项,基本完成2项,未完成1项;约谈教育2人,清理纠正了个别工作人员不合规定的报账。

(四)强化督促检查,强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管理处党工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梳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差距和不足,持续传导压力、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工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着力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项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积极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进度台账,推动各管理站(所)和责任科室抓紧抓实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切实按照反馈会上表态的的承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我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管理处党工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突出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修订或新制定6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坚持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管理处党工委始终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全面认领、全面剖析、全面整改总体要求,推动反馈问题逐条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工委领导地位不明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工委会议与班子会议界限不明晰,存在以班子扩大会对党务政务连带讨论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明确党工委会和管理处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按照有关事项明晰召开对应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召开党工委会议,涉及业务性工作的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工委会议7次、行政办公会议1次,杜绝了“以班子扩大会对党务政务连带讨论决策”的现象。

2.关于“班子总体力量发挥有所欠缺,未能较好调动班子成员和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不熟悉、不负责,存在工作相互推诿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管理处党政领导和非领导工作分工安排事宜,对班子成员和处级非领导干部进行分工调整,在分工时对应安排处级非领导干部协助班子成员完成相关工作,安排处级非领导干部分别负责项目建设、工会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提高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激发班子成员和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会商交办有关工作,强化班子成员的协调配合和担当意识,加强工作协调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处工作整体化推进。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处党工委班子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带头下站(所)开展工作调研,先后深入东区、南区、水岩坝、新路、珊瑚、望高等站(所)进行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熟悉分工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关于“部分离退休党支部换届时,原任支委成员不愿连任情况下,难以产生新的支委人选,都是原班人马担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抓好离退休党支部班子后备力量的培养,督促各管理站党委通过召开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相对年轻的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培养,鼓励其参与到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中来,进一步配强离退休党支部班子,为离退休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推动离退休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全处各管理站(所)党委(党支部)培养和发展相对年轻的离退休支部支委54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后期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由党员攻坚队队员组成的2个工作小组,集中优势力量全力解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问题。目前,已完成17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尚在加紧办理中4个。

2.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由管理处社管科根据贺州市相关规定制定平桂矿区管理处公租房管理制度,明确租住人员条件、租金标准、入住手续办理等内容,推动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从严执行《平桂矿区管理处公租房管理制度》,督促相关管理站(所)加强对公租房租金收取、管理,对不及时缴纳租金的住户采取上门追缴的方式做到应缴尽缴;对经多次宣传、催缴仍拒不缴纳租金的住户依法予以清退,坚决杜绝“住户拖欠租金或拒不缴纳租金”现象。

(三)关于“党工委议事规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党工委会与班子会会议记录未分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人员因工作不细心漏提供会议记录给巡察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将相关会议记录提供给巡察组。

二是对党工委会、行政办公会分本记录,明确由党工委办、处办公室专人专本分别进行党工委会、行政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从严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充分发挥党工委的整体优势。在召开党工委会、行政办公会时,严格执行相关议题由对应站(所)或科室先向党工委会议或管理处行政办公会议汇报后,由对应工作分管领导、其他班子领导依次表态后,最后才到主要领导表态,从严落实“末位表态制”,做到主要领导决不先表态、先定调。会上确保人人发言、事事表态,最后集中讨论表决,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重大支出班子成员有时讨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核实参加2018年1月8日党工委班子会成员和列席人员的笔记本以及当时各班子成员对相关讨论议题的意见情况,当时讨论的议题共10个,在讨论议题时全部班子成员都进行了表态,在讨论拨付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珊瑚生活区项目工程进度款会议议题时,会议记录人因不认真,漏记录了一位班子成员的表态情况。已对该记录人员进行深刻批评教育并补齐讨论情况记录。

(五)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全处党建工作的研究布置,每年至少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上,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地。

二是印发《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印发《2020年度平桂矿区管理处基层党建随机调研、随机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日常管理,督促各党委(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布置,结合开展“1+1+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2.关于“基层党组织发挥党建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对管理处机关党支部进行改选,目前处机关党支部书记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工委班子副职担任,各管理站机关党支部书记也由主要领导或副职担任。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党建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党建办、市委党校的专家到我处举办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1期,进一步提高管理站(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水平,提高抓党建工作的业务和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站(所)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逐步优化班子结构。

3.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对抓好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缺乏措施,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处党工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短板,对存在的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每月一专题学习研讨和全面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和《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工作要求、会议程序,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召开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提醒、通报并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

三是印发《2020年度平桂矿区管理处基层党建随机调研、随机指导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指导、督查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常态化。

四是全面建立党工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结合开展“1+1+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推动离退休党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化。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到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将学习资料送达,方便党员自学。

2.关于“部分党建材料没有实事求是。领导个人报告上廉政党课实际次数与会议记录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规范记录,实事求是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保证材料真实、数据准确。

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廉政党课计划并严格执行,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3.关于“党建形式主义突出。管理站(所)未根据实际党员人数设立党小组,生搬硬套“三会一课”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台账资料完整。

二是督促各党委(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实际,实事求是设置党小组。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均按照党员人数实际,对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按照党员实际合理设立了党小组或不设立党小组。

(七)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贺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相关文件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党性意识教育,提高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

二是开展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重新核定党费收缴标准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收缴。

三是通过电话宣传、上门收缴、微信转账等方式,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引导不在辖区内居住的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常住地党组织,方便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和加强管理。

目前,各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均按照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党费,部分党员因自身困难已办理免交或少交手续。

2.关于“对党员管理不到位,存在党员失联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失联党员的查找力度,督促基层党支部采取走访亲属、邻居、朋友等方式,加强对失联党员的查找,并全程做好查找记录,做到应查尽查。

二是对查找出来的失联党员,逐一安排联系人,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深入查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三是对经过反复、深度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目前我处的6名失联党员因反复、深度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其中自行出党4人、停止党籍2人。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干部推荐范围过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平桂矿区管理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推荐谈话、考察谈话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流程及程序。

二是组织全体党工委委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政策,使党工委委员对条例熟悉了解。

三是对党工委办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做到熟练掌握。

四是今后我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关于“未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了解或个别谈话推荐、谈话了解范围过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今后我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关于“涉及学历破格提拔干部未按程序报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政策,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做到熟悉了解、熟练掌握。

二是从严审核干部档案材料,全面掌握干部信息。

三是对党工委办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及时纠正、改正错误。

四是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我处破格提拔干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争取业务指导,今后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提拔使用干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4.关于“干部试用期满考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考察干部,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5.关于“干部选拔未落实廉政意见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党工委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廉政意见制度等政策、要求,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加大对干部廉政监督,督促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使党员干部讲纪律、守底线、讲规矩。

三是今后将从严执行廉政意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廉政意见,完善相关材料,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6.关于“任职时间计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干部任职时间不准确问题进行再核实,并按要求重新印发任职文件。

二是今后将严肃规范发文审核把关,按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任职时间并及时印发任职文件。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工委极少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思想认识,处党工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年由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研究部署,5月1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缺少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谈心谈话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开展2-3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遇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随时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程序,落实专人做好廉政谈话、谈心谈话记录,会后谈话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及时提醒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日常工作中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在走访调研、参加分管领域党组织活动中开展谈心谈话。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够,自2019年5月起从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廉政监督的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管理处“三重一大”会议。

三是改进邀请列席方式,采取书面邀请列席会议的方式代替以往的电话邀请列席,从2020年4月起以书面形式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我处党工委“三重一大”会议等重要会议,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通过书面邀请派驻纪检组干部列席我处党工委相关会议5次。

4.关于“对管理站(所)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在巡察组进驻管理处前已完成牛庙管理所公租房挪作该所办公场所问题的整改工作。2018年年初已将牛庙管理所用作办公室的2套公租房清退并按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居民租住。

(十)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缺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主动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纪检组工作实际,科学安排人员参加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班子会等,强化主动监督意识。

2.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盯关键少数和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重要人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日常监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抓办公用房清查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清查整改力度,相关问题在巡察期间已清查整改完毕。

2.关于“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与违规多占住房2位退休干部及家属的联系,争取安排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与该2位同志进行面对面深入细致的谈话,详细讲解自治区、市清房办的相关政策,动员他们早日清退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

二是落实管理处清房办(设在管理处办公室)继续联系这2位同志,反复向他们宣传、告知多占住房货币清退相关政策,动员、督促他们尽快清退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

目前,此项问题尚未完成整改,正加紧整改中。

3.关于“评选表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2017年8月自治区党委出台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推动评选表彰工作规范化。

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评选表彰活动。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报账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务部门严格遵守报帐制度。

二是加强对报账审核,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对财务已审核的报帐审批时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对巡察组发现的违规报账金额进行追缴,及时追缴回并按规定上交国库处理。

2.关于“机关办公经费开支异常,购买茶叶、办公耗材费用较大,购买数量和签领数量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办公用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由专人保管相关物品并做好领用登记。

二是加强对办公耗材的管理,节约开支。

三是年初科学制定办公经费的使用计划,防止再次出现到年底办公经费大量结余而匆忙支出的情况。

四是对全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杜绝领而不签的现象。

3.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是加强对物品管理和资产登记。

三是从严抓好借还款管理。

(十三)关于“内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涉嫌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法和相关规定的学习领会,并在以后的项目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关于“项目造价咨询费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把握准确政策,严格按照工程、货物、服务类的采购限额要求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关于“采购办公设备未实行正确的政府采购方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把握准确政策,严格按照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办公设备采购。

(十四)关于“存在‘四风’问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抓机关作风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和健全相关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干部职工纪律监督和教育,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自己的不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

三是对群众反映的珊瑚、新路生活区排污系统堵塞等类似问题,今后要立即处理、当场解决,并及时联系设计、施工,推进及时解决问题。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我处大部分问题短期整改事项已基本完成,一些制度性、机制类中长期整改事项正在持续推进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巡察要求和干部职工的期待相比,整改工作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更加严格地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常、抓严、抓实下功夫,坚决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回潮”和“反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

(一)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毫不松懈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需要中长期整改落实的事项,持之以恒,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理处党工委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党工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牢抓实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凝心聚力,推动管党治党全面深入开展。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抓好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扎紧制度篱笆,堵住廉政风险。对整改前和整改中已经建立起来的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合时宜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做好结合文章,用实用好、持续扩大整改成果。把抓整改与抓党建、抓服务、抓创新、抓发展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党的建设,脚踏实地履行工作职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不断开创管理处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1235;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东发街2号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办公室;邮编:542827;电子邮箱:pgkqgwb@163.com。

中共平桂矿区管理处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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