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东融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1
来源: 中共贺州市东融新区工作委员会
打 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四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东融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3月2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东融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东融新区党工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反馈会后,当天立即组织召开党工委扩大会,深刻领会反馈会精神,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左朝蔚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管委各部门和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翟其良同志负责与市委第三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3月24日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布置会3次,党工委会3次,动员会、总结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各1次。

(二)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整改落实情况四个方面,制定了《中共贺州市东融新区工作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查验收一表通》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领导、部门,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每周更新整改情况和成效,实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以上率下,抓紧抓好整改。党工委领导忠实履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要求,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多次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4大方面1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归还资金20.561443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为自治区“分贷统还”项目,2017年6月管委下属公司已把贷款全额15203.09元拨付给三县两区建设该项目。目前三县两区账户上的379万元为项目工程质保金,需工程质保期满方可支付。二是已按自治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要求三县两区项目责任单位每月上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2.关于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不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把加强对下级党支部管理列入党工委年度工作要点及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和联系公司领导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内容。制定《贺州市东融新区机关支部各项制度》明确党工委每半年听取公司党支部一次汇报,年终开展“双述双评”,人力资源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公司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20年截至目前,党工委已听取汇报1次、开展“双述双评”1次,开展检查1次。二是目前生态新城开发公司已正常化开展党支部党内生活,并已修改完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有关制度且上墙,同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需报党支部支委会审议。

3.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力,没有造血功能,还本付息压力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用地涉及53.68公顷基本农田问题未解决,征地拆迁问题多;二是在建项目核心区路网工程、大钟山公园工程、滨江南路公园工程、江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三是从2020年起至2029年,共计还本付息25.05亿元,其中本金19.89亿元,利息5.16亿元。四是我管委只是作为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的代建单位。市政府已明确由市世行办协同市水利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八步、平桂两区解决基本农田调规和征地拆迁问题。五是在建项目2020年建安费需投入12.33亿元,已通过申请专项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及棚改资金归垫等渠道解决资金7.77亿元,余下4.56亿元资金将通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等渠道逐步解决。六是通过专项债、政府一般债、财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回收等渠道筹措在建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已按时归还2020年第一、二季度还本付息资金1.04亿元,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未出现失信行为。下一步,将通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等渠道逐步解决还本付息资金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3名党员对党内学习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归档有误出现雷同的图片进行更换;落实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党内学习档案的管理,责成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四个本子”等党内学习活动档案进行检查。二是已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人员对主题教育活动归档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再检查;经核实,剖析材料中存在两名班子成员剖析问题原因一致主要是由于问题清单材料装订错误,已对装订错误的材料进行检查纠正。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向市委机关工委汇报,市委机关工委表示程序虽有瑕疵,但不影响三名党员转正,已责成公司党支部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对公司党支部讨论党员转正前未向党工委请示的行为,已责成公司补报请示文,目前党工委已批复。三是已要求公司党支部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并将党员发展流程图等相关制度上墙,明确今后发展党员必须按照流程进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贺州市东融新区工作委员会 贺州市东融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度汇编》,形成4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管委、公司层面“三重一大”制度、党工委议事规则和管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明确大额资金拨付须经党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资金支付权限分配和审批程序,明确财务部门各岗位人员责任,形成相互监督机制,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三是党工委组织召开了廉政教育大会,学习党纪党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四是管委和公司已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制度和流程;已由整改领导小组督促公司对巡察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应归还资金213115.44元,实归还资金205614.43元,未归还资金7501.01元,其中1人因失去联系未归还工地补贴3840元(龙大寿,原公司工程师,已于2016年离职,经多方联系,但仍无法联系上其本人)、1人未归还公务接待款3661.01未清退,已责成公司再多方联系,力争把所欠资金归还完毕。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工委就住院期间仍领取驻村补助问题与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后,当事人已主动归还全部补贴440元。42名员工工地补贴应归还135739.16元,41人已归还131899.16元,1人失去联系未归还3840元,已责成公司再多方联系,力争把所欠资金归还完毕。交通费55093元已全部归还。二是已明确要求管委和公司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上级政策文件研读,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节假日值班补助41859.86元已于2017年全部归还。三是党工委就差旅费报销问题与管委和公司财务人员及报销当事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多报差旅、报销动车一等座车票、出差绕道等费用29435元已全部归还。四是管委和公司已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接待条件、审批流程和接准标准,并在食堂上墙,严格按要求开展接待。公务接待款应归还11606.04元,已归还7945.03元,未归还3661.01元。

3.关于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逾期借用公款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并下发归还通知。逾期借用公款355944元已全部归还。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纪工委已对分管领导、廉政风险高的部门负责人、公司班子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三是责成下属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拨付、招投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重大事项必须上会集体讨论决策,并于会后三天内向党工委、管委报备。四是畅通了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明查暗访,对实名举报的快查快办,形成纪律震慑。

(四)关于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大气治理防治攻坚战整改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已整改完毕,并于2020年3月获得市整治办“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表彰。二是多次组织召开扬尘整治专题工作会,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整治14条清单、8个100%”开展工作,监理单位尽职尽责,出现扬尘、带泥上路现象加倍处罚。截至目前,未出现被市突出环境污染整治办公室下发整改函现象;三是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如有类似事件,处3倍罚款。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共发放加油卡10张,目前仅保留“一主三副”4张油卡(3辆公务用车),其他6张油卡已于2018年3月14日前全

部销号;二是责成公司加强现有生产用车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一密码一台帐”管理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务油卡使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人、当事人责任。三是管委未参加运动会的6名运动员的服装已于2018年3月归还封存;公司未参加运动会23人的服装已于2017年底归还封存。

3.关于本轮巡察立行立改情况。

一是公司42名员工工地补贴应归还135739.16元,41人已归还131899.16元,1人失去联系未归还3840元。对部分接待手续未完善的进行完善。接待款应归还11606.04元,二是公司接待问题已归还7945.03元,未归还3661.01元,已责成公司再多方联系,力争把所欠资金归还完毕。三是已按《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函〔2020〕31号)要求,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和流程,严格按标准范围执行,杜绝再发生此类现象。

三、巩固巡察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下一步,我党工委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新区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工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新区规划发展思路,以“说干就干 干就干好”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东融新区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前沿阵地和窗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696161;邮寄地址:贺州市东融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邮编:542899;电子邮箱:gtgw5208607@163.com。

中共贺州市东融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