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3-02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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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26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人民医院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医院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医院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党委成员担任,成员为涉及整改任务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等工作。2020年10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院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医院《中共贺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从党的政治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内容为主要整改方向;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阶段性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对不履行整改责任的要严肃处理,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截至目前,针对存在的15个问题,71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1项;挽回损失23940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医院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突出党组织领导地位。实行党委、行政会议分开,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至少一次,严格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要求;将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分设,加强和凝聚党务工作力量。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印发《中共贺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人民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中共贺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事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六个文件;制定《贺州市人民医院党务干部跟班学习管理规定》、《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整改完成。

2.“落实医疗改革发展政策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建设。平桂区人民医院已于2019年9月6日开业运营;我院已与4家乡镇卫生院重新签订《贺州市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单位合作协议书》,并与信都中心卫生院、铺门中心卫生院完成挂牌,现已按医共体协议落实指导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五大中心”项目。加快产前诊断中心建设,已达到申报条件;加快胸痛中心建设,2020年12月,胸痛中心已完成国家胸痛中心总部检查核验。三是加快推进医院重大项目。城东分院全科医生楼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儿科专科楼室内装修完成。待市政污水管网等工程建成即可投入使用。整改完成。

3.“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作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每年对全院医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并且科室进行再培训,将首诊负责制职责落实到个人;规范诊疗行为,科室定期自查,职能部门监督整改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各科室开的检查(抽查形式)反馈至科室进行自查。二是着力整治违规收费问题。制定并下发了《贺州市人民医院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医疗乱象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清退相关金额。贺州市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中,我院按规定上缴违规金额到市医保局对公账户。整改完成。

4.“推动脱贫攻坚和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医院党委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按照扶贫捐款的使用范围使用资金,严格做好前期调研、中期发放和后续跟踪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产生再生动力;调整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党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落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六清行动”、欺诈骗保、整治医疗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过度收费、乱收费等医疗乱象)纳入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整改完成。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抓基层党建不严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医院党委的重要议事内容,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上级党委的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各支部完成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成立相关材料审核组,对发言提纲进行审查。整改完成。

6.“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加强党委会对人事的决策。人事议题均在会前通过充分酝酿,征求医院纪委等多方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讨论。三是严格执行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提拔科室负责人,都报市卫健委备案;严格按照相应级别享受待遇;严格按照提拔干部试用期满转正的时间对其进行考核转正。四是规范招录人员程序,2021年度招聘工作方案拟报卫健委、人社局、编委会审核备案。整改完成。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财经纪律。解除《贺州市人民医院通信优惠协议》,签订在原有效期内的办公固定电话、“爱心连线”电话、宽带、光纤等通信费用合同。二是加强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对日常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报销进行严格的审核,防止重复报账、违规报账等情况再次发生.责令相关人员退回中餐费、机票款至医院账户。整改完成。

8.“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医院法制办的作用。一是完善医院有关法治建设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涉及采购合同、涉法文书合法性审查等会议议题时,首先由科室提出意见建议,在征求法制办意见;会议期间,安排法制办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依据具体情况提出法律建议。整改完成。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谈话提醒,将述职报告的撰写作为工作谋篇布局的作用认真对待,不允许存在走过场或蜻蜓点水的应付;今后科室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需经过分管领导审定,各党委委员的述职报告需经主要领导审定。整改完成。

1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现象仍然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力度。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在医疗服务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对投诉办受理或职能科室督查中发现的违反行业作风及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人员,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监察室复核,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季度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通报督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二是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组织专门人员对现有绩效工资核算办法进行修改,形成了最终的绩效分配方案,即《贺州市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核算办法(2020年修订版)》,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三是整治了违规统方问题。与相关公司签订《解除<开设医院便民药房合同书>协议》;关闭了与便民药房的信息系统接口,停止便民药房数据共享。整改完成。

11.“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国有资产出租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大型医疗设备增加预算,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通过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职代会讨论同意,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院内公开,不通过相关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坚决不给予采购。二是严格按照采购规定,采购小型设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贺州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填写的《医疗设备申购单》,结合市场调查、了解情况进行比质比价,原则上提供三家供应商进行报价,并提出采购意见,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备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批,设备科按相关流程进行采购。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程序出租。2020年7月,医院将国有资产使用权收回;医院与原有外包的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解约,并2020年4月19重新招标新物业;对医院食堂已重新招标,并按合同缴纳租赁费用。整改完成。

1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二是深化“三转”,严格执行纪检干部“三转”。2020对纪检干部的工作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确保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近年来发生医疗事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今后对法院判决生效的医疗纠纷判决,对有过错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追责问责,解决以罚代管,执纪偏软问题。整改完成。

(五)本轮立行立改问题

13.“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 “收取医疗服务费”部分,涉及相关金额,已退回医保局。二是针对“部分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耗材采购项目,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只进行院内招标”问题,制定了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三是针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白内障复明公益基金购置使用率不高的体检车”问题,出台相关惠民措施,提高体检车的使用率,增加免费体检、筛查、宣传的力度。整改完成。

14.“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出生证明发放和审核的管理不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未建立完整档案等”问题,医院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由产科改为预防保健科接管;重新下发《贺州市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规范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设置独立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窗口,固定人员办理,分别设置证件、印章管理人员。整改完成。

1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的整改情况。针对 “看病排队时间长”“看病难”等问题,一是医院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宣传,提高预约诊疗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二是全面实施医保DRG付费,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作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启动的智慧医院已经上线,提供线上办理就诊卡、预约挂号、查询检查检验报告、缴费等服务。四是在多处显眼处设置办卡缴费查询等多功能自助机已经上线;在门诊增加了10余台自助一体机,提供自助挂号、查询、缴费、报告打印功能;设立取号候药自助机,改变取号侯药模式。缓解了“看病排队时间长”“看病难”等问题。整改完成。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贺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也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

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275608;邮寄地址:贺州市西约街150号贺州市人民医院党政办;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rmy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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